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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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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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 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2、 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等等。
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一、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1、 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 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 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 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二、怎么判断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证据都是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每个案件都需要依据充足的证据来作出裁判,也只有这样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收集劳动仲裁证据,务必保留好证据原件,若提供不了原件,应尽量提供原件保存处在对方的依据或证据,将自己不能举证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或者可能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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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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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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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仲裁仲裁保全证据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据保全有哪些方式: 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 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 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 二、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 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时或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申请,如果是向提出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状,该申请状应当载明: (1)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2)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 (3)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 (4)申请的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如果是向公证机关提出,应当提交公证申请表。该公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和理由; (2)申请证据保全的种类、名称地点和现存状况; (3)证据保全的方式; (4)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收到申请后,如果认为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条件的,应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证据的措施后15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裁定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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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据有哪些,劳动仲裁证据清单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规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和劳动争议事实的主要依据。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但下列情形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2.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工作年限等决定;
3.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分配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4、证据包括与劳动争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证据应当合法取得,并能客观证明相关的事实。
5、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但有证据表明原件或原物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原件、原物应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
6、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附有有资质的翻译公司中文译本。
7、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一式二份,并对证据材料逐一编号,列明证据清单。
8、当事人应及时提交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9、仲裁委根据案情的需要认为有必要补充证据的,双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10、对证据较多、复杂疑难案件,或经当事人同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1
1、交换证据的时间、形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可,也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
二、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说明
1、文书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2、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本文书用于当事人列明提交证据材料情况的格式文书。
3、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
(2)当事人应当概括其提供的证据名称及证据的内容,并与其实际提供的证据相符,页数相对应。
(3)提交人处由提交证据材料的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提交的时间。
(4)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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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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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根据什么裁决
[律师回复] 劳动仲裁是根据国家制定出来的有关劳动内容的法律文件,或者说涉事单位最初合法设立的规范劳动者行为和本单位秩序的规则。具体如下: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劳动政策均可作为审理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这里应当作宽泛的理解,应当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颁布;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位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我们国家现行的调整劳动法律关系的政策多是原劳动部和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包括大量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2.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
所谓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和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
《劳动争议适用解释》
(一)第19条明确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劳动政策并已公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依据的条件:
《解释》(一)第19条虽然赋予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具有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的效力,但同时也限定了该规章制度作为审理依据的条件。具体讲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主体要件合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能由本单位最高行政部门制定,并非单位内部任何管理机构制定,比如车间、班组或者公司的经营部、财务部等内设机构不能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而要由单位的权利机构如股份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者其授权的董事会制定。这样才能保证其规章制度的权威性。
第二,内容合法。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得违反劳动政策包括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也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者的利益必须体现权利义务相一致,充分体现奖惩结合,劳动纪律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解释》(一)没有对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不一致时如何处理作出规定,”这就说明当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一致时,劳动者可以选择适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还是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在制定程序上通过民主方式制定。《解释》(一)没有就规章制度采用何种民主方式制定作出具体规定。我们认为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应当经过用人单位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或者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应的民主程序通过。在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只要采用的民主程序不违法,就应当视为履行了民主制定程序。
第四,必须履行公示程序。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全体职工和各个行政部门为约束对象,所以这些被约束的主体必须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成为必须。
总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否则,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存在瑕疵,均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判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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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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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您好,我叔叔的公司在和我叔叔签订了劳动合同了之后,现在不给我叔叔缴纳社保,多次要求公司缴纳社保都遭到了拒绝了,我叔叔申请了劳动仲裁了,仲裁根据辩论裁决吗
[律师回复] 仲裁被告的是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的,还有二个救济途径: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 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义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1、在对方向法院申请执行后,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 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义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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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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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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