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同意在互惠互利双方协商情况下,以总转让费陆万捌千元转让位于梅江区梅江路吉通美食店,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 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转让(八珍煨鸡)的技术、专利及店内财物予甲方;
第二、 甲方继续延用原乙方吉通美食招牌(八珍煨鸡),乙方及其他人无权干预。
第三、 乙方在收到定金后有协助甲方有关店租合同、换证、水电等交接义务。
第四、 甲方要求乙方把技术传授给甲方,并稳定维持原有客户及发展新客户。
第五、 由于乙方正在申请(八珍煨鸡)专利,申请号: ,如果乙方申请成功,乙 方亦无权干预甲方享有现有技术及生意,甲方亦享有本专利使用权,乙方并应维护甲方发扬本技术,并做强做大;如乙方本次申请专利不成功,则应视为自动放弃本专利申请,甲方享有本专利申请权利,乙方及其它人不得干预。
第六、 乙方要求,甲方交付订金之日起,店内一切安全、卫生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 本合同自甲方交付订金之日起生效,甲方亦应在乙方充分传授(八珍煨鸡)技术后(原 则上两个月内)付清余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六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八百六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八百六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八百六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以上便是食品技术转让合同的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签署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登记办理,成功登记备案后,可以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红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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