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纠纷被停水可以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物业费纠纷被停水当然是可以起诉的,停水的行为完全侵犯了业主的利益,一般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提起,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物业费纠纷被停水可以起诉吗?

物业费纠纷被停水是可以起诉解决的;停水是侵犯业主利益,物业没权停电停水,可向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投诉物业,如由停电停电造成的损失由物业赔偿。如不赔偿,可向法院起诉物业

1、 写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 立案

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 开庭

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 判决

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 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物业费而引起纠纷而被停水,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的物业法则,同样也会让业主的权益受到重大损失,只要协商不好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如果证据不齐全的话,那么自己的权益也是不会受到保护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物业费纠纷被停水可以起诉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3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3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4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物业纠纷可以停水停电么?
物业和业主有了纠纷,物业是不能够擅自停水停电的。因为物业本身就不属于小区内供水供电的主体。是没有停水停电的权利的。这样做会侵犯了供水供电主体人的权利的。而且业主是可以因此将物业提起诉讼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租纠纷能不能停水停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在合同关系中,出租人交付租赁物,承租人支付租金是合同当事人最主要的义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将使出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严重损害了出租人的利益,法律由此赋予了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权。
2、根据我国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关系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自由地创设权利义务。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未按约交付租金,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他设施等方式催促承租人交租,该规定未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合同。出租人停水停电或停用其他设施等方式,表面上具有侵权的特征,但实际上是承租人的事先同意、授权的,故承租人由此造成了承租人的损失,出租人不应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第
二、
第三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应当承担责任,在我国侵权行为法领域,公民、法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是过错原则,只有在少数几类特殊案件中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出租人根据合同约定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他设施,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行为,显然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出租人无任何过错,故对承租人的损失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8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怎么解决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 (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 (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开发商纠纷物业停水怎么办?
如果物业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停水,业主可以收集有关证据,然后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帮助解决。物业公司可以管理小区,但是法律并没有说明可以随便断水断电,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怎么解决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
(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
(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物业停车收费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物业停车收费纠纷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物业停车收费纠纷如何解决
1、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馈投诉,请求协调解决。
一般来说,物业收取停车费主要是因为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因此,一旦跟对方发生矛盾了,就可以直接找业主委员反馈,这样比较能够快速解决纠纷。
2、如协商不成或无业主委员会,可到当地物价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例如,小区停车费高于当地物价标准,可到物价局投诉处理;如小区某些停车位未获允许而收费或乱收费,可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3、如是涉及停车收费的税费等纠纷的,可到当地税费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车库车位租售管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
2008年3月20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和2009年6月3日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对车库车位的租售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充分保障业主对小区车库车位租售情况的知情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的相关信息填报完整的楼盘明细表和项目概况,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
2、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时应向购房人明确告知车位、车库的数量、租售方式、租金标准或最高售价等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应当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30日,并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保障业主的首先租售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原则上不得向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或出租。在已满足本项目业主购买和租赁需要的前提下,开发企业确需将车位、车库出售或出租给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也就是租赁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应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出售、出租。
3、车位、车库权属人出租或转让车位、车库,也应当首先满足本项目业主的需要。

三,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
1、规定商品房项目车位、车库不得预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前,需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
2、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数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租售一个车库车位。
3、为切实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车位、车库房地产权证应当注明权属人已购买本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以便主管部门进行监控和管理。

四,允许增建机械和其他车库车位。
为解决广州许多较早建设的小区缺少车库车位配套建设的实际问题,规定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投资增建地上停车位,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依照本规定执行。同时,鼓励开发建设机动车机械停车位,但该类车位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并应当首先满足建筑区划内业主的需要。

五,鼓励提供机动车位供临时停车。为解决部分小区车位供求关系紧张的问题,还确定了鼓励开发开发商提供机动的车位,供临时停放的车辆使用。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七,规定平时利用人防工程停车的车位、车库办理房地产权证,但需注明相关使用注意事项。

八,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

九,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十,监管惩罚措施。规定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求其整改并退回违规所得,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曝光。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的管理和处罚措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停水断电属于什么纠纷?
物业停水断电属于物业纠纷,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的,在业主拖欠的情况下也不能对其停水停电,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如物业公司实施这样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停车收费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停车收费纠纷如何解决
1、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馈投诉,请求协调解决。
一般来说,物业收取停车费主要是因为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因此,一旦跟对方发生矛盾了,就可以直接找业主委员反馈,这样比较能够快速解决纠纷。
2、如协商不成或无业主委员会,可到当地物价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例如,小区停车费高于当地物价标准,可到物价局投诉处理;如小区某些停车位未获允许而收费或乱收费,可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3、如是涉及停车收费的税费等纠纷的,可到当地税费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车库车位租售管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
2008年3月20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和2009年6月3日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对车库车位的租售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充分保障业主对小区车库车位租售情况的知情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的相关信息填报完整的楼盘明细表和项目概况,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
2、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时应向购房人明确告知车位、车库的数量、租售方式、租金标准或最高售价等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应当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30日,并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保障业主的首先租售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原则上不得向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或出租。在已满足本项目业主购买和租赁需要的前提下,开发企业确需将车位、车库出售或出租给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也就是租赁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应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出售、出租。
3、车位、车库权属人出租或转让车位、车库,也应当首先满足本项目业主的需要。

三,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
1、规定商品房项目车位、车库不得预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前,需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
2、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数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租售一个车库车位。
3、为切实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车位、车库房地产权证应当注明权属人已购买本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以便主管部门进行监控和管理。

四,允许增建机械和其他车库车位。
为解决广州许多较早建设的小区缺少车库车位配套建设的实际问题,规定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投资增建地上停车位,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依照本规定执行。同时,鼓励开发建设机动车机械停车位,但该类车位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并应当首先满足建筑区划内业主的需要。

五,鼓励提供机动车位供临时停车。为解决部分小区车位供求关系紧张的问题,还确定了鼓励开发开发商提供机动的车位,供临时停放的车辆使用。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七,规定平时利用人防工程停车的车位、车库办理房地产权证,但需注明相关使用注意事项。

八,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

九,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十,监管惩罚措施。规定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求其整改并退回违规所得,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曝光。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的管理和处罚措施。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8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该怎样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怎么解决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
(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
(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物业停车收费纠纷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对于物业停车收费纠纷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停车收费纠纷如何解决
1、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馈投诉,请求协调解决。
一般来说,物业收取停车费主要是因为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因此,一旦跟对方发生矛盾了,就可以直接找业主委员反馈,这样比较能够快速解决纠纷。
2、如协商不成或无业主委员会,可到当地物价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例如,小区停车费高于当地物价标准,可到物价局投诉处理;如小区某些停车位未获允许而收费或乱收费,可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3、如是涉及停车收费的税费等纠纷的,可到当地税费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车库车位租售管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
2008年3月20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和2009年6月3日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对车库车位的租售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充分保障业主对小区车库车位租售情况的知情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的相关信息填报完整的楼盘明细表和项目概况,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
2、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时应向购房人明确告知车位、车库的数量、租售方式、租金标准或最高售价等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应当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30日,并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保障业主的首先租售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原则上不得向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或出租。在已满足本项目业主购买和租赁需要的前提下,开发企业确需将车位、车库出售或出租给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也就是租赁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应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出售、出租。
3、车位、车库权属人出租或转让车位、车库,也应当首先满足本项目业主的需要。

三,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
1、规定商品房项目车位、车库不得预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前,需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
2、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数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租售一个车库车位。
3、为切实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车位、车库房地产权证应当注明权属人已购买本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以便主管部门进行监控和管理。

四,允许增建机械和其他车库车位。
为解决广州许多较早建设的小区缺少车库车位配套建设的实际问题,规定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投资增建地上停车位,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依照本规定执行。同时,鼓励开发建设机动车机械停车位,但该类车位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并应当首先满足建筑区划内业主的需要。

五,鼓励提供机动车位供临时停车。为解决部分小区车位供求关系紧张的问题,还确定了鼓励开发开发商提供机动的车位,供临时停放的车辆使用。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七,规定平时利用人防工程停车的车位、车库办理房地产权证,但需注明相关使用注意事项。

八,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

九,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十,监管惩罚措施。规定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求其整改并退回违规所得,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曝光。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的管理和处罚措施。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和房东发生纠纷物业能停电停水吗?
和房东发生纠纷物业公司不能停电停水,这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在纠纷中物业公司停电停水了,承租人可以先通过第三方调解,实在无法调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水电供应。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停车费纠纷赔偿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物业停车费纠纷赔偿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物业停车费纠纷赔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业主在缴纳了相关停车服务费用后,就与物业构成了有偿看护车辆的合同关系。车辆在小区内失窃,物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物业服务包含公共服务和特优服务,业主所交的物业费,是属于公共服务部分,在物业合同里已经有了约定。业主的车辆是停在小区的公共部分,它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不是物业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陈律师称,从这个角度来说,物业公司额外再收取了业主19元的停车费用,应该是属于保管方面的费用。而业主将车辆停到公共部分里面,也就是可以视为向这个物业交付了保管物,那么物业就有保管的义务。因此,车辆丢失,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本条规定了小区内停车场的归属权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依据《物权法》和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小区停车场的所有权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建设单位将规划的整个停车场以车位形式出售或赠送给业主,则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如车道,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如果建设单位将停车场的车位出租给业主,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建设单位享有,而使用权归承租车位的业主享有,业主交纳的费用是车位的使用费,该费用的标准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如果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屋时,将停车场的建设费用分摊到每个业主,即业主所付的房价中实际包含了停车场的分摊费用,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但应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停车场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8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漏水物业纠纷应该如何解决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怎么解决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
(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
(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和房东发生纠纷物业能停电停水吗
和房东发生纠纷物业肯定是不能停电停水的,对于物业公司也是没有此权利,供水供电不是由物业公司来处理;如果物业公司擅自的做出此行为,那么业主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漏水物业管理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怎么解决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 (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 (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物业费纠纷被停水可以起诉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