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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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信用社担保人需要满足贷款担保人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以及相关良好的信用记录,并且没有相关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成为了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则由担保人进行履行债务。
农村信用社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农村信用社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比较简单的,只需要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对贷款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做过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只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担当别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担保人了。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责任: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在法律上也有规定,保证人担保时所签署的保证合同上会有相应的保证份额,然后保证人必须接受并且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不接受自己的保证份额的,那么一旦被保人没有偿还能力后,担保人会有连带责任

担当别人的担保人就必须去承担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比如借款人在贷款后出现了无法偿还的情况后,那么担保人就需要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履行被担保人的贷款责任。

二、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手续

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三、债的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担保方式。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担保方式。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担保方式。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担保方式。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对农村信用社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解释。债的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保障担保方式、抵押担保方式、质押担保方式、留置担保方式、定金担保方式五种方式。保证担保方式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进行约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则由担保人履行相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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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村宅基地能迁户口要满足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农村宅基地能迁户口要满足什么条件
(1)农村户口:也只能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村要求宅基地建房。如果你的户口不能迁到外村:你在外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地被确认为无效行为。
(2)原因就是:法律规定,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集体村民无偿使用。不是本村人不能使用本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只限于本村村民之间才有效,否则外村村民或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是无效的。其次要搞清楚迁移到的这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同意接纳你为他们中的成员,接纳你的话,就应划给你农耕地、宅基地。
1、宅基地买卖需要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证,宅基地以及房屋通过买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时,应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题的变更等级。不仅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需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完成后宅基地买卖才算合法有效,不然不受法律保护。
2、宅基地购买者资格限制
?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只可在本集体组织内部进行,严禁本集体经济组织外成员特别是城镇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转让给城镇户口居民或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想要购买宅基地,需要将户口迁移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方可。
3、应符合“一户一宅”标准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应严格遵循“一户一宅”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转让时,应符合这个标准。宅基地转让者在进行转让前仅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购买者在购买后也仅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变卖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审批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将原有宅基地转让变卖后,将无法再从新申请宅基地。要想获得宅基地,必须进行购买方可。建议大家在进行宅基地转让时,一定要慎重。
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
宅基地使用权连同房屋所有权转移应符合一定条件
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2、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应当有所限制。即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因为一旦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主体便不再符合法定的条件,除非转让时,该受让人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当取得宅基地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应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标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归还集体经济组织。实践中还有对超标部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对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的做法。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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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 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4、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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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
7、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8、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列入我行社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经营;资本市场投资;清偿不良金融债务。
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贷款方式: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贷款利率:
1、6个月以内(含)贷款5.60
2、6个月至1年(含)贷款6.00
3、1至3年(含)贷款6.15
4、3至5年(含)贷款6.40
5、5年以上贷款6.55。
目前的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利率,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浮动,其范围一般在0.9~2.0。
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贷款对象:
1、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
2、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
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女儿需要满足什么前提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女儿需要满足什么前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女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农村宅基地要转让给子女,要求子女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口没有外迁出去,是农村户口而不是居民户口,如果子女户口外迁到城市,属于居民户口,即使存在直系亲属的关系,农村宅基地也是不能转让给其子女的。
以上是关于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女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解答,由上述分析可知,对于农村宅基地,能否转让给子女取决于子女的户口是否有外迁出去,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户口的村民才可以享受的权益,对于外来人员也同样如此,想要拥有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就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就是县政府审批、批准,群众倒腾宅基地可以使后者得到一次审批机会,后者的家庭能否得到宅基地还得让县政府审批,批准不了就得不到。不存在过户宅基地。
要本村农业户籍才能够办理过户。
另外,宅基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分配的。如果你达不到分户条件,是不能过户的。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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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女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解答,由上述分析可知,对于农村宅基地,能否转让给子女取决于子女的户口是否有外迁出去,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户口的村民才可以享受的权益,对于外来人员也同样如此,想要拥有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就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就是县政府审批、批准,群众倒腾宅基地可以使后者得到一次审批机会,后者的家庭能否得到宅基地还得让县政府审批,批准不了就得不到。不存在过户宅基地。
要本村农业户籍才能够办理过户。
另外,宅基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分配的。如果你达不到分户条件,是不能过户的。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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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给人担保,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贷款担保人责任:只要是我国公民就有担保的资格。如果你是担保人,但你具不具备担保能力,由各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考核。一旦考核通过,你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即债务人一旦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要你来承担债务。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这样会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担保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只要有套房没有被拍卖,你都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近年来,随着信用社贷款风险防范意识的进一步加强,贷款内控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担保贷款在贷款构成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信用社防范贷款的一种最主要手段。对于保障信用社债权的实现,信贷资产的安全,有效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的信用社在办理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贷款有关手续时,贷款担保知识欠缺,存在违规担保,无效担保,使信用社贷款担保流于形式,存在潜在信贷风险,极易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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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农村迁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城市户口转回农村挂靠的:当事人的非农业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不改变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农村挂靠(需要有投靠理由);如果当事人是要进行户口非转农的,必须户口原籍地有相应的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才能办理(难转);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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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诉讼担保要满足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担保公司诉讼担保要满足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进行诉讼担保: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担保公司设立时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担保人提交人民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
1、现金或不动产认可度较高
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均认可。但是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最大。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那么自己也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
2、银行保函认可度也很高
银行保函,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由于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是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几乎不存在银行无法兑现保证责任的可能性。
3、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
部分地区如北京,已由当地高级发布了详细的财产保全细则,且规定了符合规定的担保公司等可以出具公司诉讼保全保函。但该公司保函的使用面较窄,仅能在小部分地区使用。
上海地区目前担保要求严格,绝大多数接受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例如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浦东新区人民都可以接受,但是青浦区人民不接受担保函。诉中的案件要看具体的法官是否接受担保函。
江苏地区目前有江苏省高院出具的2020年和2020年关于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相关规定,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已被江苏大部分地区的认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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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诉讼担保要满足的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进行诉讼担保: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担保公司设立时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担保人提交人民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
1、现金或不动产认可度较高
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均认可。但是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最大。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那么自己也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
2、银行保函认可度也很高
银行保函,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由于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是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几乎不存在银行无法兑现保证责任的可能性。
3、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
部分地区如北京,已由当地高级发布了详细的财产保全细则,且规定了符合规定的担保公司等可以出具公司诉讼保全保函。但该公司保函的使用面较窄,仅能在小部分地区使用。
上海地区目前担保要求严格,绝大多数接受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例如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浦东新区人民都可以接受,但是青浦区人民不接受担保函。诉中的案件要看具体的法官是否接受担保函。
江苏地区目前有江苏省高院出具的2020年和2020年关于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相关规定,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已被江苏大部分地区的认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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