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保护期的起算日是好久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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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即从向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书”并且从申请日起就已起到相应的保护作用,而且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保护作用及不同的保护力度。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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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保护期的起算日是好久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年度亦从申请日起算。

假如2015年申请,则第一年度为2015年至2015年12月31日,第二年度为至12月31日,以此类推.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假如2015年申请,2015年授权,第二年度的年费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缴纳。

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二、发明专利保护期限终止情况

发明专利保护属于专利保护的一种,因此《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发明专利保护。当有下列情况的,发明专利权发生终止:

1、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届满

2、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

3、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专利保护不是长期存在的,专利权人不能对自己的专利过分处于安心状态,需要对我国有关专利的保护期限有个明确的了解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专利。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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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期的起算日期是好久
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即从向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书”并且从申请日起就已起到相应的保护作用,而且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保护作用及不同的保护力度。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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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发明了一种工具,想申请专利保护。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开始的,没专利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开始的,这两种说法不是矛盾了吗?我想申请专利保护。专利权保护期限申请日要多久?
[律师回复]
一、中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多少天
  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二、发明专利终止情形
  专利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三、申请发明专利流程
  
1、受理阶段:在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了申请文件,专利局审查后,符合审查的,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4、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实质审查过后没有发现驳回的,审查员进行复核无误之后,专利局会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中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多少天的相关内容。综上,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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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保护期限的起算日
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算起。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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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的朋友在一家公司做主管,前不久的时候带领团队方面了新产品了,并且去申请了专利了,现在朋友申请了专利了,我想要了解一下,朋友申请了专利了,请问专利优先权保护日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专利法的: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日是对应于专利(或实用新型)申请过程中的要求优先权的日期。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类型。   
  外国优先权指专利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专利后,在规定时间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时,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次提出的日期作为后一个提出申请的申请日期的权利。提出这一申请的日期要求,称为优先权日。   
  优先权日也可以针对本国优先权而言。下面针对本国优先权对优先权日进行解释。假设某个人在2012年1月1日向中国国家版权局申请了一个专利,但由于某些原因(比如:当时写这个专利的申请文件写得不够好,或者是所写的保护范围过小,或者是当时所申请的专利存在漏洞),造成这个专利的申请被版权局驳回,或者是自己觉得不好而主动撤回,然后在一年之内(也就是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经过完善以后,此人再次向国家版权局提出一个类似的专利的申请。那么此人就会担心,在自己的第一次申请到第二次申请的时间之间,如果有其它人了解了自己的专利技术,也跑去申请了一个专利,且在自己第二次申请的时间之前,那么自己的第二次申请岂不是就作废了吗?在这种情况下,此人在第二次申请的时候,就可以在专利请求书中要求优先权声明,声明自己对第一次申请的专利有优先权。此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2012年1月1日)就是第二次申请的优先权日。
  要求优先权以后,国家版权局要进行核查,如果确实的话(第二次申请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基础上进行的),对于优先权日以后的其它人的类似专利申请,可以驳回,这样就可以起到保护本人的第二次申请的目的。
  但是并不是第二次申请的全部内容都享有优先权。如果其中有新的不同于第一次申请的内容,新的内容不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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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期起算点是好久
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即从向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书”并且从申请日起就已起到相应的保护作用,而且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保护作用及不同的保护力度。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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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前一阵刚申请了一个发明专利,已经申请成功了,但是他害怕别的人侵害他的这项权利,请问要怎么申请专利保护?专利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关于怎么申请专利保护及保护期限问题,回答如下:
一、专利保护的期限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如产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艺、材料的配方、药品的配方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中都提到 " 新的技术方案 " ,简单地讲就是要有创造性,要比现有技术先进,比现有技术落后就不能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里强调 " 外观 " ,即外表。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近几年,本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相当多,占专利总申请量中的 80 %。
发明的保护期是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 10 年。从申请日起开始计.
1、发明专 利 —— 20年
2、实用新型 —— 10年
3、外观设计 —— 10年
须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的起始日为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专利授予日。
二、保护期终止的情况
1、保护期届满;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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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期的起算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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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们公司有一个新产品想申请专利,就是那种外观设计的,想清楚的了解下外观专利保护期多久,如果太短的话就不申请了。
[律师回复]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其核心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排他独占权。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肯定受到保护,但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至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
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自申请日起至该申请公布前,这时申请处于保密阶段。这一阶段对其权利的保护表现在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后同样主题的申请因与其相抵触而将丧失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自该申请公布至其授予专利权前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在这期间,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未经其允许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可以在获得专利权之后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这一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库。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在1993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中,获得专利权并且专利权保护期限达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数人申请专利只为获得专利权证书,从而获得职称、税收等方面的利益。因此其在获得专利权之后并没有将专利适用于工业商品生产的意识,很多专利因为专利权人的原因而丧失了专利权。有的专利权人则只为获得短期商业利益,并不将其作为自己的一种品牌产品长期占领市场。而对于一些实力雄厚且具有战略眼光的大企业来说,他们希望自己的产品可以长期占领市场,获得法律有效保护。对他们讲,10年保护期较为短暂。
对于外观设计,其保护期限在各国法律中不尽相同:外观设计在日本的保护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5年;在德国,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在英国,其保护期为自注册之日起5年,可延长4次,每次5年;在美国,其保护期限为自核发证书之日起14年;在法国,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5年,经注册人声明还可延长25年。可见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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