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备案人员录不进去,对备案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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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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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施工合同备案人员录不进去,对备案人员的要求是要有相应的证件,首先要拥有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财务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员要拥有企业授权委托书还有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施工人员要配备齐全,要拥有企业完整的手续。现在施工承包工程中相关人员属于关键岗位人员,所以对于施工合同备案中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
施工合同备案人员录不进去,对备案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一、施工合同备案人员录不进去,对备案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要求备案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备案标准是指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时,要求网上备案的现场人员标准。依法招投标的工程,网上备案的项目负责人须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人员一致。现场施工时,施工单位还应根据工程规模、工程技术难度、工程进度、工期要求等,完善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质量、安全监督等机构应加强现场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的检查。

二、建筑工程要求备案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2、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

13、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备案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筑行业中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网上备案的项目负责人须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人员一致。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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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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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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