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中产权所有权归属方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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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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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所属方是谁,即使所有权归属方。首先要由双方在合同之中明确的确定出来才行。双方如果在合同之中没有明确规定产权所有权方的话,那么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人可免费实施该专利,但双方均有使用及转让的权利。
技术合同中产权所有权归属方怎么确定?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委托开发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归属,有约定的从约定,即委托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进行协商,根据协商来确定知识产权归属。

如果双方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归属没有进行约定,则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知识产权归属如下:

1.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员即受托人;委托人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2.对于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秘密,双方均有使用及转让的权利。

- 产生的技术秘密可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

- 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技术秘密;若以独占或排他方式进行许可的,则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或追认;若合同另一方拒绝同意或追认的,则该独占或排他许可无效。

- 任一方可将技术秘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或追认,否则转让无效。且受托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将该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作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归属,有约定的从约定。即合作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进行协商,根据协商确定知识产权归属。

如果双方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则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知识产权归属如下:

1.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即双方可以作为共同专利申请人对合作开发中产生的专利进行申请。

-若一方转让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则其他各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若一方放弃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则可以由其他方申请,放弃方仍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2.若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申请专利,则其他方不得申请;

3. 对于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秘密,双方均有使用及转让的权利。

- 产生的技术秘密可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

- 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技术秘密;若以独占或排他方式进行许可的,则需经其他方当事人同意或追认;若其他方当事人拒绝同意或追认的,则该独占或排他许可无效。

- 任一方可将技术秘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需经其他方当事人同意或追认,否则转让无效。且受托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将该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技术合同之中,产权的所有权是非常有争议的一个部分,双方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好。该技术合同中的产权问题,如果没有定力好,将会成为一个非常有争议性的部分,即使采取法律手段也很难对产权归属进行完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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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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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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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离婚诉讼中,争财产跟争子女抚养权是两大焦点。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呢?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离婚确定抚养权的原则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8、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9、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离婚诉讼中,争财产跟争子女抚养权是两大焦点。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呢?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离婚确定抚养权的原则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8、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9、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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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技术合同专利归属怎么确定?
职务技术合同专利归属权的确定应当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发明人享有专利权,则专利归发明人,没有约定的,职务发明专利成果归单位。职工和单位签订技术发明开发合同,需要对发明成果的归属做出明确约定,否则容易发生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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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是技术侦查,什么是技术侦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技术侦查措施在《国家安全法》和《人民警察法》中有规定,最新出台的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第二章 第八节对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适用范围、程序与期限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食品加工技术和技术配方有哪些
[律师回复]   食品制作方法需要申请发明专利。可直接向国家专利局办理申请手续,需要制备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摘要。要通过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所有这些材料都有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你需要与专利代理机构配合,向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底。  可以申请专利,但需检索。如果你的加工方法属于食品领域的惯用加工方法,就不太可能获得专利保护了。  对小吃的加工制作方法进行保护,只能选择申请“发明”专利,《专利法》规定,需事先进行专利检索(可委托代理机构检索),看全球范围内有没有在先公开的这种技术,才能确定能不能申请成功。  申请专利需要准备:  
1、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说明书是专利技术的详细说明,权利要求书概括你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大小,摘要就是简要说明。
然后再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下载一份专利申请请求书表格,填好。  
2、拿着这些材料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或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去国家知识产权局驻各地的代办处申请。推荐前两种  
3、等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的各种通知书,并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没有问题就可以授权了  
4、如果对专利事务不了解,并且也不想花时间去学习的话,那么可以找一个专利代理事务所帮忙代理专利。  
2、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首先,个体户也可申请。持个体户营业执照及本人的身份证即可。  
其次,如果你要走“自营”+“连锁”的方式,那至少得在两个类别上注册,且需事先查询有无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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