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与技术合同区分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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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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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销合同与技术合同区分有概念不同、以及还有特征不同、再者就是产生的税惠优惠程序不同;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需要在平等、自愿的情况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确定此合同是属于有效的。
购销合同与技术合同区分有哪些?

一、购销合同技术合同区分有哪些?

1、概念不同

购销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技术协议是作为技术合同的补充部分,主要对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内容进行规范的.技术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一般应考虑所行业的规范,但现在还没有专门的管理条例。

2、特征不同

购销合同的特征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不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技术协议是作为技术合同的补充部分,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3、税费优惠政策不同。

二、技术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购销合同和技术合同都是属于合同的一种,也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签订,但对于这两种合同是属于不同的类型,购销合同一般是把属于一方的物体转移给另一方,而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对于技术合同是针对于个人的技术所签订的合同,这对于国家来说也是起到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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