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可以帮个人代缴社保吗?
1、单位可以帮个人代缴社保,社保代缴是社保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指代理公司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代办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服务,是人事代理服务中众多项目之一。社保代缴作为一种中介服务,随着各地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到位,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并已成为一种产业。
2、社保挂靠对企业的帮助是: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节省成本,促进发展。机构为自己缴纳社保。
(1)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2)提供接触新管理技术的机会,提高响应的速度与效率;
(3)规范操作,有效遏制随意性的薪资、员工管理,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起到促进作用;
(4)降低成本,舒缓资金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在国内由于劳工权利意识的提高、就业安全体系和劳动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间接费用及外围成本不断地增加,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可以降低企业风险,摆脱杂务干扰,最终引导企业专心经营核心资源,发展核心竞争优势;
(5)避免大量投资于人才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6)简化流程,节省时间,提高员工满意度;
(7)不会因社保专员的专业性不强操作不当引发纠纷。
二、劳动关系建立后社保该不该买?
1、劳动关系建立后社保该买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金,无论欠缴社保费或者拒缴社保费,社会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
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3、在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必须要注明社会保险等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果公民已经是某单位的职员,那么就必须要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如果不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将会被责令补缴、且需要缴纳滞纳金。对于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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