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缴社保流程是怎样的?
社保补缴流程是:
1、申请人本人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以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这个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前往税务局或税务所拿到北京地税局网站的个税查询密码,联系税务局工作人员即可拿到。
2、公司经办人员找出员工合同,补缴月份工资发放表,社保局网站可以找到社保申办单。将个人材料和公司材料全部复印盖章,拿到朝阳社保局3楼最左侧窗口递交材料,那个窗口的经办人员很好。交过去材料等待审核,审核时长为20个工作日。
3、材料在审核期间,公司经办人员要在五险合一软件上操作社保补缴报盘,将员工需补交月份的信息录入,报盘并打印相关报表,待审核完结日将U盘和报表带过去,预约普通号即可交钱完成补缴。
二、单位补缴社保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1、单位补缴社保需要缴纳滞纳金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职员上班三十日内,单位就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单位如果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给职员缴纳社保,那么就需要办理社保补缴手续,由于单位超期未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故此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的补缴手续的时候,还会被责令缴纳一定数额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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