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肇庆市社保基数是多少?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月。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3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月。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86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50元/月。
4、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工资水平确定,没有上下限标准。
二、肇庆市社保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5.5%,个人缴费比例为1%;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纳。
三、社保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肇庆市政府部门虽然统一规定了社保基数,可是参保单位也应该如实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机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申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不能少于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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