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解除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在企业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哪些情况属于员工被判离职?
因为公司原因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的情形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公司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2、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双方约定的内容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比如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报酬数额及工作岗位等与约定内容不一致;
3、公司未按期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5、公司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在乘人之危的情形下,迫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公司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排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8、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因为公司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综上所述,员工主动离职的一般情况没有补偿,如因为公司方面原因被判离职,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双倍计算。员工离职要注意保留公司违法的证据,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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