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社会保险损失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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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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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不一定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社会保险损失,若是单位有为职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但是单位并没有为职员缴纳、且职员由于单位应缴未缴的行为导致职员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那么职员可以提出获得单位赔偿的社保损失的请求。

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社会保险损失吗?

一、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社会保险损失吗?

1、劳动者不一定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社会保险损失,若是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出此请求

2、单位不为职员缴纳社保,除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还有可能会需要承担以下的行政责任

(1)《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不为职员缴纳社保合法吗?

单位不为职员缴纳社保不一定合法,可以结合以下情形确定:

1、若是职员已经与特定的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那么长达三个月不缴纳社保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2、对于公民已经从单位离职,还未找到新工作的情形,没有缴纳社保并不违法。

再者对于那些自始与单位并没建立用工关系的公民,不仅社保断缴,即使一直不缴纳,都不违法。

单位不为职员缴纳社保,将可能会导致职员并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根据现行法的规定,若是职员因为单位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而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则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单位若是不赔偿而引起劳动纠纷,职员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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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有4个:  
1、离婚是由于夫妻一方实施上述行为造成的;  
2、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3、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  
4、行为人有重大过错。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丈夫经常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不回家,经调查丈夫有外遇,与上述观点相吻合。构成妻子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要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社会也逐渐存在一些社会恶习,如婚外情、现象等。这种社会现象直接挑战了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对于插足的“第三者”,许多妻子将“第三者”告上法庭,就当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妻子难以“第三者”。  
1、妻子可以获得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于2001年12月24日便及时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第三者的可能。所以,当前,妻子难以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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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是由于夫妻一方实施上述行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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