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清退临时工政策是什么?
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然而这个政策的出台,同时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核定人数不得超过10%,也就是说,各单位的驾驶员、协管员之类劳务派遣人员基本上要被清退。
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进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同时要坚决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和临时工。
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要从严控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明年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有职位职数空缺的情况下,严格按下达的计划增加人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应考虑优化队伍结构,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等政策性优先就业人员中补充,要严格控制财政核拨经费和核拨补助经费单位的人员总量;工勤人员必须严格按岗位空缺情况合理安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进人。要坚决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和临时工。
二、临时工需要签书面合同吗?
临时工的名称为非全日制工作人员,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临时工并不一定需要订立书面合同,不订立书面合同的,口头协议必须要有。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综上所述,因为临时工的政策比较差,所以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些企业都不允许在公用临时工。且临时工的名称就叫做非全日制员工,他的工资标准也不能够低于全市最低工资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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