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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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效合同规定的情形包含:以欺诈的方式签订的合同,恶意签订的合同,会损害他人或者国家的利益,以非法为目的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会损害社会、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这些都是属于无效的合同。
根据规定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一、根据规定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效合同的后果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赔偿损失的方法恢复合同履行前的原状;另一种因合同被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所受的损失,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的比例。

3、行政处罚

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出于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为目的,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属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应依法追缴,并课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合法合规的合同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但是如果合同属于恶意、或欺诈的行为,那么即使签了合同也是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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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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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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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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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根据我国法律建筑施工合同分几种形式?我们公司最近和一个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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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初级设计合同,是为项目立项进行初步的勘察、设计,为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决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项目决策确立之后,为进行具体的施工而成立的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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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步骤是怎样的
  
(一)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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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订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lt;合同法gt;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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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律师回复] 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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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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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上诉抗诉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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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判监督程序:
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1:依照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二审需要对事实证据进行审理的
3: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判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的
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
1: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动能力的再审案件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3: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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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庭的经两次传唤依然不派员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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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协议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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