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表人是不是当事人?

最新修订 | 2024-08-14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70人
专家导读 诉讼代表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表人是当事人所委托的可以代表当事人的人。诉讼代表人可以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可以是当事人的家属,诉讼代表人的权力是有一定限制的。诉讼代表人一般是一个或者两个。
诉讼代表人是不是当事人?

一、诉讼代表人是不是当事人

诉讼代表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表人是指受当事人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的权限内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诉讼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果。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第一、二款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二、诉讼代表人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

(二)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三)具有与进行该诉讼相应的能力;

(四)能够善意地履行诉讼代表人职责。

民事诉讼中,根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中,根据通过的《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三、诉讼代表人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由诉讼的成员推选代表人,作为代表人须是中的成员。代表人可由他所代表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由人民法院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或由有关行政单位负责人作为代表人进行。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集团全体成员发生效力。

第二,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发布公告,公告应说明引起损害发生的事件或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通知可能受到损害的人在公告期限内到人民法院登记。这主要是提醒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到法院去登记,以防遗漏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当事人只有在法院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法院登记的,方可成为该诉讼成员,如果没有登记,即使是本案利害关系人,应视为对该项诉权的放弃。

第三,法院的判决不仅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有拘束力,而且对那些没有参加诉讼的成员也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代表人的条件有:第一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第二,具有进行诉讼的能力;第三,具有本案相关的其他能力。诉讼代表人可以代表当事人对案件进行诉讼和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诉讼代表人是不是当事人?
一键咨询
  • 156****28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5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诉讼代表人是当事人吗?
诉讼代表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的,是按照委托人的名义进行诉讼的活动,并且诉讼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被代理人也就是当事人来承担的,如果超越代理权的诉讼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在代表人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推选的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是几个
[律师回复] 代表人诉讼是指一个或数个代表人,为了集团成员全体的共同的利益,代表全体集团成员提起的诉讼。对集团所作的判决,不仅对直接参加诉讼的集团具有约束力,而且对那些没有参加诉讼的主体,甚至对那些没有预料到损害发生的相关主体,也具有适用效力。法律特征“集团诉讼”是为解决群体性纠纷而进行的诉讼拟制;集团成员诉讼权利的实现由代表人进行;集团诉讼判决效力具有扩张性(即在有关“集体”或派代表参加的诉讼中,虽然一个集体中只有一个或几个成员是该案当事人,但是所作判决,对那些不是当事人的其他成员,或被当事人所代表的不特定多数人仍有拘束力)。适合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且被侵害的消费者人数众多,那就要进行集团诉讼。因此,集团诉讼是指由于处于相同情况的、有相同利害关系的人临时组织的集合体作为诉讼主体,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在集团诉讼中不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而且诉讼标的相同或是同一类的。采取方式

一,由集团诉讼的成员推选代表人,作为代表人须是集团中的成员。代表人可由他所代表的集团成员推选产生,也可由人民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或由有关行政单位负责人作为代表人进行。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集团全体成员发生效力。

二,人民法院审理集团诉讼案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发布公告,公告应说明引起损害发生的事件或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通知可能受到损害的人在公告期限内到人民登记。这主要是提醒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到去登记,以防遗漏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当事人只有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登记的,方可成为该诉讼集团成员,如果没有登记,即使是本案利害关系人,应视为对该项诉权的放弃。

三,的判决不仅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有拘束力,而且对那些没有参加诉讼的集团成员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登记。向人民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必须条件拟定集团人数众多;至少有一个共同的事实或法律问题;具名原告的诉求在全体成员中具有典型性;具名原告能公正和充分地代表集团。其法律特征为:“集团”是为解决群体性纠纷而进行的诉讼拟制;集团成员的诉讼权利的实现由代表人进行;集团诉讼判决效力具有扩张性,即在有关“集体”或派代表参加的诉讼中,虽然一个集体中只有几个成员是该案当事人,但是所作判决,对那些不是当事人的其他成员,或被当事人所代表的人仍有拘束力。
1、一方人数众多,具有不确定性。在集团诉讼中,由于成员人数众多,而且人数也不确定,只是因为相同的利害关系才暂时构成一个松散的团体。关于“人数众多”,由于各地物质 条件和审判能力不相同,法律没有作具体的数字规定。
2、众多当事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或同种类的法律利益关系。“共同的法律利益关系”是指众多 当事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权利或连带的义务关系。“同种类的法律利益关系”,是指众多当事 人之间存在同种类的权利或义务,而用这种同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因相同的权利或义务, 而且这种同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因相同的事实或法律问题引起的。众多当事人之间存在共 同的或同种类的法律利益,是构成集团诉讼的必备条件之一。
3、诉讼不可分割性。集团诉讼是不分之诉,在接受权利人登记后,不论有多少人主张 权利,也不论程序上如何复杂,都不宜分开审理。如分开审理,容易造成对同一事实或法律 问题作出不同或相互矛盾的判决。
4、判决效力的扩张性。对集团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不仅约束代表人和依法向登 记的权利人,而且对同状况但未参加诉讼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发生法律效力(但他们必须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
5、代表人合格。代表人合格,是维护全体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使作出公正裁判的重 要因素。集团诉讼的代表人要求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经当事人推选或由 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产生,能够公正妥善地维护全体当事人的利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法定代表人是诉讼代表人吗
法定代表人不是诉讼代表人,两者是有区别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会在营业执照上明确,可以代表企业出席相关商业活动的人员。诉讼代表人一般指的是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的人员,属于企业的管理人员。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代表人诉讼的当事人都有谁
股东代表人家在诉讼中的当事人比如有公司中的任何一名股东或者是已经连续达到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利为了公司的利益,来用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代表在诉讼中,应当怎样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此可见,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该规则的适用应得到修正,否则,可能造成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价值丧失。 《公司法》中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往往是公司的中小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不清楚,可能无法向法庭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因此,要求原告股东承担举证责任将不当增大原告股东的败诉风险,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作用将无法发挥。 但是,股东代表诉讼中也无法直接实行“举证倒置”的规则,因为,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不但可能是公司的内部人(《公司法》第151条第2款),还有可能是公司的外部人(《公司法》第151条第3款)。当公司内部人作为被告时,由其承担相当的举证责任是可行的;但当公司外部人作为被告时,其举证能力可能还不如原告股东。 因此,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究竟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应由人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当被告是公司内部人时,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当被告是公司外部人时,仍然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人民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有关“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的规定加以调整。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2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简述股东代表诉讼
[律师回复] 1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都股东都赋予股东有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其意义在于股东能在特定情形下直接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使公司的损失得到赔偿,从而更好地规范大股东和董事的行为,抑制其违法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这对证券市场规范及上市公司治理尤显重要。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法律中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2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2006年我国新《公司法》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根据《公司法》第150条、第152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提起诉讼,或在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前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必须是当事人吗?
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不一定是当事人,可以是诉讼的参与人或者是单位的诉讼的代理人。现在,单位犯罪的情况出现时,很多的企业都有专门的法律团队进行诉讼的处理或者是合作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助办理相关的诉讼,为了更好的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股东代表诉讼中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此可见,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该规则的适用应得到修正,否则,可能造成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价值丧失。 《公司法》中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往往是公司的中小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不清楚,可能无法向法庭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因此,要求原告股东承担举证责任将不当增大原告股东的败诉风险,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作用将无法发挥。 但是,股东代表诉讼中也无法直接实行“举证倒置”的规则,因为,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不但可能是公司的内部人(《公司法》第151条第2款),还有可能是公司的外部人(《公司法》第151条第3款)。当公司内部人作为被告时,由其承担相当的举证责任是可行的;但当公司外部人作为被告时,其举证能力可能还不如原告股东。 因此,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究竟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应由人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当被告是公司内部人时,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当被告是公司外部人时,仍然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人民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有关“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的规定加以调整。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2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比较少出现刑事诉讼单位被告的诉讼代表人(下称“诉讼代表”),该诉讼代表是刑事诉讼单位犯罪有概念,关于单位犯罪案件,公诉书通常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但是,检察院对于单位犯罪案件坚持不列被告单位时,公诉书则不列被告单位。
刑事诉讼代表人与民事诉讼代表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刑事诉讼代表人是特指在单位犯罪诉讼中,为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参与诉讼活动的自然人,在诉讼地位中不属于代理人也不属于辩护人(可代表单位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特有的法律概念。
现行司法解释把犯罪单位诉讼代表人的确定与选择的权力都交给了检察院(让单位提出人选再由检察院认定)。诉讼代表是否充分发挥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有待商榷。诉讼代表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诉讼代表不出庭的后果:诉讼代表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于诉讼代表人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八条 人民受理单位犯罪案件,除依照本解释
第一百八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审查书是否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需要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第二百七十九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条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第二百八十一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开庭时,诉讼代表人席位置于审判台前左侧,与辩护人席并列。
代表人诉讼状怎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提出赔偿损失等。
诉讼请求要表述明确、具体。原告可以针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以及自己的权益受损害的程度,依法提出恰如其份的请求。
2、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事实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状必须写明被告侵犯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结果,指出行政争议的焦点。如果是经过行政复议后不服提出的,还要写清楚复议作出复议决定过程和结果。
理由是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论证诉讼请求合理合法。例如,对被告侵犯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案件,原告要着重论述被告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真实、证据不充分;或者违反了法定程序,所适用的法律有错误;或者被告纯属超越职权范围、的行为;或者该行政处罚
过重,侵害了原告正当权益等。其理由应根据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必须准确,理由务必充分。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应当详细、分明,以便人民在办案过程中核对查实。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含义不同、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不同、保护权益的范围不同、法律后果不同以及产生和的根据不同。诉讼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产生;而诉讼代表人是由同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1)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必须是公司的股东,非股东或者时已丧失股东资格的人无权提起代表诉讼。 (2)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为防止出现个别股东随意使用此项诉讼权利,造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疲于应付诉讼,难以专注于公司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必要对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做出限制。 根据本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提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直接提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 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提讼。 5、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由公司所在地的人民管辖。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2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诉讼代理人与公司诉讼代表人是同一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诉讼代理人与公司诉讼代表人是同一人吗问题解答如下,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在中国民事与行政诉讼中,一般指十人以上)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我国的诉讼代表人制度,是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并吸收了诉讼代理制度的机能。
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是指诉讼代表人所进行的诉讼应当符合共同诉讼基本条件,如果所代表的当事人不能作为共同诉讼人,也就不能在诉讼中推选代表人代为实施诉讼行为。

一,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产生于亲权和监护权;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产生于职务上的职权与职责。

二,代理或代表的对象不同。法定诉讼代理人代理的对象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对象是法人。

三,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同。法定诉讼代理人只限于在诉讼过程中履行代理职责,而且还须以被代理人在此期间无诉讼行为能力为前提;法定代表人始终代表法人履行职责,不管是否发生诉讼。

四,法定诉讼代理人不能被其所代理的当事人更换;法定代表人可以被其所代表的当事人更换。

五,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其所代理的自然人是两个的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不是两个的主体,他们之间不存在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法人是拟制的,其权利能力必须通过法定代表人来体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诉讼代表人是不是当事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