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之中一般都包含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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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之中一般都包含的内容有流转土地的名称、面积、以及流转的方式、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在流转之前,承办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流转土地,但是一旦签署了流转合同,那么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之中一般都包含哪些内容?

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之中一般都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之中一般包括的内容如下: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八)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十)违约责任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二、集体土地流转方式都有哪些?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章 流转方式

第十四条 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六条 承包方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以采取优先股等方式降低承包方风险。公司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方。

农村土地承办经营权在承办期限内是可以流转的,流转前后,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为了避免放生纠纷,流转之前,双方当事人一般会签署流转合同,在合同之中对流转的方式、流转期限等的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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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局土地流转合同内容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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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转土地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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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出租的方式将村民委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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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流转的时限
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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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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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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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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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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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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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
②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租金的;
③因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发展需要占用耕地的,甲方须在6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转移苗木和其他设施,对转运费用甲方应给予适当补偿(对逾期收入和间接损失不予补偿)。

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

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甲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4、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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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都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资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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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有违约,将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支付乙方伍万元整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支付甲方伍万元整违约金。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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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买卖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指买房二手房时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办理,包括订立买卖合同、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立契过户,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等。我国经济适用房包括集资房和安居工程房,要将他们和商品房区分开来,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与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效力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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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流转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一般不涉及到农地的转用问题和规划的变更,也无需政府审批。以所谓的“首次流转”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做法,实质上是规避政府审批的非法占地行为。
监管方面不同:首次流转如果监管不力,极易造成土地供给失控,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再次流转比较容易监控,以通过流转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税收、价格等手段予以监控。
集体土地流转存在首次流转与再次流转的区别,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是单向性的唯一一次流转,但土地使用权却可以再次流转。所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须严格依法、依规确定,否则将引起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法律适用的混乱或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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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一、协商 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发包方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统一与受让方进行协商。 二、审查 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同村同组承包户相互间转包、租赁、互换土地或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不审查)。 对受让方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资质审查:法人资格、注册地址、信誉度、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履约能力等; 2、项目审查:实施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的预期效益及经营风险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证金和土地复耕保证金制度。 三、订立合同 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与受让方订立合同。 除代耕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都应签订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化书面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方式; 5、流转土地的用途; 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9、违约责任。 四、备案 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流转双方有意进行流转合同鉴证的,可以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或公证机关申请合同鉴证。不得强制要求流转双方进行流转合同鉴证。 五、归档 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应及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签订的流转合同及其他规范性流转书面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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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集体合同的内容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更具体些还可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等。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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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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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λ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Χ;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1、集体合同期限。
1
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
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
4、一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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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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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订立;尚δ建立工会的用人单λ,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λ订立。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δ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λ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λ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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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项目含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4、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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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更具体些还可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等。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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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奖惩: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裁员: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集体合同期限;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λ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λ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Χ;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1、集体合同期限。
1
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
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
4、一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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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别规定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订立;尚δ建立工会的用人单λ,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λ订立。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δ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λ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λ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λ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证据收集流程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据收集流程
1、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包括向调取的上述证据)的收集程序。侦查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上述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作为单位或普通公民,如遇到侦查机关调取证据的情况,首先应要求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出示工作证、部门负责人批准手续、调取证据通知书。上述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应准许调取,否则有权予以拒绝。准许调取的情况下,要在调取证据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2、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要求两人以上取证;取证地点可在证人住处、所在单位、侦查机关办、检察院办公场所或证人指定的场所,其他场所证人有权拒绝。如证人就在事发现场的,可在现场进行。到证人住处或单位取证的,侦查人员应出示证明文件。对证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严重干扰其意思表达自由的行为,证人面对以上暴力、威胁时可拒绝作证并有权予以揭发、控告。证人证言经确认无误后,必须有证人亲笔签名或摁手印;证人也可要求亲笔书写证言;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证人,应当向其宣读笔录内容,由其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摁手印;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应配备翻译人员;对于聋、哑人,应当配备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在场参加,笔录上应注明参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询问证人,应当分别进行。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程序:手续齐全,包括出示工作证、传唤证或拘传证,但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口头传唤。传唤、拘传的地点:一是侦查机关指定的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某个处所,二是犯罪嫌疑人住处,三是侦查机关办公场所;被羁押后,只能在进行,严禁将犯罪嫌疑人带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后,被带至以外的地方所作的供述无效。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如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告知其有权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为其免费提供辩护律师;第一次讯问时,侦查机关还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可以获得宽大处理;应告知如问及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被讯问人有权拒绝回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也不受强迫自证其罪,但负有如实回答的义务。
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讯问期间,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采取、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获得的口供应予以排除。侦查机关违反以上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控告或由律师代为控告。
4、勘验、检查应遵循的程序:勘察和检查均需两人以上进行,勘察对象是指与犯罪有关的场所;检查针对的是人身、尸体或物品。勘察现场,应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察证,并邀请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为现场见证人;勘查现场,应当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笔录,由参加勘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对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5、辨认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6、侦查实验程序:必须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对侦查实验的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侦查实验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侦查实验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进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7、鉴定意见的收集程序。首先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侦查人员不得强迫或暗示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必须要确保送检检材的同一性和不被污染;鉴定意见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要求补充鉴定或申请重新鉴定。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查明案件事实,依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目前学界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科目,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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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款包含哪些
农村征地补充款包含了有土地补偿的费用以及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再有就是安置的补助费用。其次,如果在补偿款发放后,还不能让对方达到原来的生活水平的时候,还可以申请增加安置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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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中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合同中的内容有哪些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λ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λ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Χ;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1、集体合同期限。
1
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
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
4、一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
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中的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合同中的内容有哪些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λ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λ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Χ;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1、集体合同期限。
1
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
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
4、一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
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侦查流程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侦查工作的任务,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
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以便将犯罪嫌疑人顺利交付和审判,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侦查是同犯罪做的重要手段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侦查活动,就不可能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打击犯罪。
(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是全面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却是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所以它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和审判做准备。因此,侦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侦查工作进行得好,收集的证据确实、充分,就会有利于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侦查工作有疏漏或者偏差,往往会给或者审判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有的不得不退回补充侦查,有的甚至可能给办案工作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侦查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有助于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侦查活动,不仅能够查明已经发生的犯罪事实,还可以发现可能发生犯罪的隐患和漏洞,发现社会治安管理和社会上各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或者协同有关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并且通过侦查活动还可以教育群众,强化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同犯罪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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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村集体提留吗?
征收农村土地赔付的征地补偿,村集体是可以提留的,符合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需要由征地一方支付,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这些费用需要补偿给土地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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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流转是什么含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有哪些规定:
1、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2、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3、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土地流转服务主体可以开展信息沟通、委托流转等服务,但禁止层层转包从中牟利。土地流转给非本村(组)集体成员或村(组)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土地经营权益,流转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
4、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创新规模经营方式,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5、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原有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归属由承包农户与流入方协商确定,新增部分应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要优先安排。探索选择运行规范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抓紧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允许用粮食作物、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抵押融资。粮食品种保险要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并适当提高对产粮大县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办法,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支持服务。
6、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不符合产业规划的经营行为不再享受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合理引导粮田流转价格,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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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一、协商 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发包方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统一与受让方进行协商。 二、审查 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同村同组承包户相互间转包、租赁、互换土地或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不审查)。 对受让方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资质审查:法人资格、注册地址、信誉度、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履约能力等; 2、项目审查:实施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的预期效益及经营风险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证金和土地复耕保证金制度。 三、订立合同 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与受让方订立合同。 除代耕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都应签订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化书面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方式; 5、流转土地的用途; 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9、违约责任。 四、备案 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流转双方有意进行流转合同鉴证的,可以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或公证机关申请合同鉴证。不得强制要求流转双方进行流转合同鉴证。 五、归档 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应及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签订的流转合同及其他规范性流转书面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的土地农民们是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但是人们可以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而且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多种,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进行选择。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流转,而不应包括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所谓的首次流转。就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同于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发包不同于转包一样,它们遵循的是不同的规则,有不同条件和要求。准确界定“流转”的含义,对于我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立,对于未来国家进行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以及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 1、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 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交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3、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4、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5、股份 合作 建立起“股份 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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