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了找谁负责承担赔偿的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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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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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快递丢了可以找快递公司来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标准是商品是保价过的按保价的数额进行赔偿,没有对商品进行保价的就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来赔偿,如果快递公司拒绝承担赔偿的责任可以让司法介入解决。
快递丢了找谁负责承担赔偿的责任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快递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快递公司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快递公司找各种理由推诿的拒绝承担赔偿的责任,客户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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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并按期提交年度报告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按期提交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邮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应当认真审核,并根据需要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者要求申报企业补充材料、重新填报或者作出说明。申报企业应当接受检查、补充材料、重新填报或者作出说明。邮政管理部门根据申报企业年度经营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等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邮政管理部门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指定栏标注年报标记。对于报告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告。
(一)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域、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不相符合的;
(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但未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的;
(三)经营快递业务未能持续符合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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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通告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年度报告情况,并可将年度报告情况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工作。遇有特殊情况,经本负责人批准,年度报告工作完成时间可以延长30日。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年度报告工作完成之后30日内汇总、发布年度报告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的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向国家邮政局报告。
不知道谁寄的快递,然后被快递公司弄丢了应该怎么赔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47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此外,还应:
1、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2、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3、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快递公司弄丢货物到底怎么赔的规定如下,具体需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采取措施:
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看是否有保价,有就按保价进行赔付。
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4.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扩展资料根据《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快递单上的保价条款是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应对其中的免责、限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否则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撤销或认定该条款无效。同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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