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不适合哪种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行政裁决主要针对的是民事纠纷,包括侵权纠纷,补偿纠纷,债务纠纷,政府采购纠纷,权益纠纷等。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公民及其他组织之间权益的活动,行政裁决受法律保护。
行政裁决不适合哪种纠纷?

一、行政裁决不适合哪种纠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适用于对特定民事纠纷的处理:包括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权属纠纷、政府采购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适用行政裁决的其他民事纠纷。涉及民事合同的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不纳入行政裁决的范围。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

二、行政裁决适用什么原则?

1、合法原则

行政裁决自受理到做出裁决的整个过程都应依法进行,不仅要符合实体法,也要符合程序法。行政主体受理这类争议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在对行政裁决书进行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时也应依法进行。

2、公平原则

行政机关运用行政裁决权,必须公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程序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以确保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实现裁决的公平。

3、回避原则

执行行政裁决权的人员,如果与被裁决的民事争议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退出纠纷的裁决。

4、调解原则

如果双方自愿要求调解,那么行政主体就应进行调解,并依法进行。

5、职能分离原则

行政机关对有关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问题作出决定,调查与作出裁决的职能实行分离。即负责调查的公务员不能参与行政裁决,负责裁决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当由没有参与调查的公务员担任。

6、效率原则

行政机关在进行裁决时,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在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拘留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限制其人身自由,以此来配合案件的调查。刑事拘留之后,到底会不会判刑,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确定。若查明犯罪嫌疑人确实触犯刑法的。是需要判刑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裁决不适合哪种纠纷?
一键咨询
  • 148****1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裁决不适用哪种纠纷?
行政裁决不适用哪种纠纷是反向清单的规定的,我国的法律法规只对行政裁决的种类作出了规定,即?行政裁决适用于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经济补偿以及民间纠纷。除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行政裁决的种类,其他的都不能适用。
10w+浏览
行政类
公务员工资纠纷是否适用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务员工资纠纷是否适用劳动仲裁问题解答如下, 公务员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规定适用的争议的仲裁,其中不包括公务员,公务员是受《公务员法》管理。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裁决分为哪三种裁决?
行政裁决分为了侵害赔偿裁决;权属纠纷裁决和侵权纠纷裁决这三种裁决方式。行政裁决之后如果对于行政裁决的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上一级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重新裁决的。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经济补偿、民间纠纷。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哪种纠纷不能适用仲裁
仲裁适用于民事案件,一般来说适用于关于合同类的民事案件之中。在婚烟或者收养此类的问题的纠纷不能进行仲裁;其次是行政的争议不可以仲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医疗纠纷行政处罚的类型有哪些,医疗纠纷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身自由罚 这为行政处罚主要是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的处罚,就是以剥夺行为人的人身自由为处罚手段。人身自由罚只通适用于公民,由于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最基本而且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如果没有人身自由,那么其他任何权利,如财产权、名誉权、专利权等,都失去行使的基础。因此,以人身自由为处罚对象的人身自由罚是最严厉的处罚。 二、行为能力罚 行为能力罚是指对违反行政义务的行为人采取责令其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取消某种资格的处罚。这类处罚包括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通过取消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的资格,达到惩戒的目的。 三、财产罚 财产罚是比较普遍而且量比较大的一种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没收财产等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处罚。给予财产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于行为能力罚。一般情况下,对一种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要确立几种不同的行政处罚,根据不同的危害程度由选择具体的处罚内容。 四、申诫罚 申诫罚是行政下罚中最轻的一个,是以违法行为人名誉、声誉权利造成损害为处罚标的方式,也可以称为精神罚,这类处罚如警告。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3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医疗纠纷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医疗纠纷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身自由罚
这为行政处罚主要是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的处罚,就是以剥夺行为人的人身自由为处罚手段。人身自由罚只通适用于公民,由于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最基本而且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如果没有人身自由,那么其他任何权利,如财产权、名誉权、专利权等,都失去行使的基础。因此,以人身自由为处罚对象的人身自由罚是最严厉的处罚。
二、行为能力罚
行为能力罚是指对违反行政义务的行为人采取责令其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取消某种资格的处罚。这类处罚包括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通过取消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的资格,达到惩戒的目的。
三、财产罚
财产罚是比较普遍而且量比较大的一种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没收财产等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处罚。给予财产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于行为能力罚。一般情况下,对一种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要确立几种不同的行政处罚,根据不同的危害程度由选择具体的处罚内容。
四、申诫罚 申诫罚是行政下罚中最轻的一个,是以违法行为人名誉、声誉权利造成损害为处罚标的方式,也可以称为精神罚,这类处罚如警告。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我们老家,现在跟隔壁邻居有这个宅基地纠纷的问题,我想问下一个宅基地纠纷裁决后行政复议样本有吗?
[律师回复] 原告:刘某,女,年月出生,住庄。联系电话:
被告:某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局长。
第三人:张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原告不服临泉县人民政府临复【201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临公滑行罚决字【2014】第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3年月日,原告公婆家宅基地上面的一棵老枣树被李某家的人砍掉了。原告的公婆一家因此与李某家发生争吵,继而互骂互殴。原告赶集回来,正好看到李某的妻子张某追赶自己的丈夫马某某,为了制止事态的发展,解决矛盾,原告从中间把马某某与赵某隔开后进行劝架,这时邻居拨打110报警,打架双方被某派出所的民警从现场带到派出所,事件才结束。事情发生后,某县公安局对原告家的马某、梁某、马某某、马二某四人都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二天并处罚款五百元行政处罚,对原告作出了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对打架的另一方李某夫妻二人没有进行任何处罚。原告认为自己没有殴打张某,张某是自己躺在地上假装受伤,某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结论不当。原告不服某县公安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依法向某县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临泉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复【2014】号)维持了该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某县公安局对原告作出的该行政处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特依法提起诉讼至贵院。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裁决有什么种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裁决有什么种类?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行政类
你好,最近我找到了一块儿土地,但是不知道要怎么。解决我们之间的纠纷,请问有关土地山林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一是村民小组之间的所有权争议,由县国土房管局依法受理,调查结束后,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裁决,县国土房管局是办案主体;二是村民小组内部农户之间的使用权争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受理,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行政裁决,街道办事处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裁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办案主体。
办案主体应严格按《土地管理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办理案件。
(二)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根据《森林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一是村民小组之间发生的争议,由县林业局依法受理,调查结束后,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裁决,县林业局是办案主体;二是村民小组内部农户之间发生的争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受理,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行政裁决,街道办事处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裁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办案主体。
办案主体应严格按《森林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办理案件。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若当事人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在县农委)申请仲裁解决的,县农委为办案主体。
办案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等法律法规办理案件。
(四)要求注销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地产权登记的案件,县林业局、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分别为办案主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职能职责调整到位后,承担登记职能的机构为办案主体。
办案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办理案件。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裁决不适合哪种纠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