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行政强制还有行政处罚的区别包括,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行政强制不是行政制裁行为,行政强制是一种中间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
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

(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的合法行为。

(三)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的状态。如扣押财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它是为保证尔后行政处理决定的最终作出和执行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达了行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理。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还有行政处罚是不同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为了制止违法的行为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财物进行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处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158****00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3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区别有哪些内容
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区别主要是,行政制裁是指尚未构成犯罪的法人或公民的处罚或处分,而刑事制裁又称为刑罚,是指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实施的法律制裁,是审判机关对违反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实施刑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行政强制行为强制催告书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包括: 1、行政强制执行人; 2、行政强制执行的事实; 3、要求执行的具体事项; 4、强制执行的日期等内容 行政强制催告书何时送达为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该条明确设定了在申请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但催告程序未明确催告书何时送达,仅原则性地规定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送达催告书。怎样理解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履行催告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形成了二种催告书的送达方式。 (一)、是行政决定送达后,法律所赋予的行政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和权期限尚未届满,就送达了催告书。认同这种方式的理由是: 1、将行政催告限定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并未要求必须在执行期内,更未明确不能在诉讼期内。由此可知,的行政催告无论何时提出,只要满足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即符合法律规定。从行政强制法的立法本意也可看出,该条规定通过增设的行政催告义务来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审查的重点在于是否履行了行政催告义务,履行催告义务在申请执行前即可,更不能因未在执行期内履行催告义务认定为程序违法。 2、若要求行政催告必须在申请执行期间内进行,无形中推迟了的申请执行时间,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强制催告书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包括: 1、行政强制执行人; 2、行政强制执行的事实; 3、要求执行的具体事项; 4、强制执行的日期等内容 行政强制催告书何时送达为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该条明确设定了在申请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但催告程序未明确催告书何时送达,仅原则性地规定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送达催告书。怎样理解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履行催告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形成了二种催告书的送达方式。 (一)、是行政决定送达后,法律所赋予的行政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和权期限尚未届满,就送达了催告书。认同这种方式的理由是: 1、将行政催告限定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并未要求必须在执行期内,更未明确不能在诉讼期内。由此可知,的行政催告无论何时提出,只要满足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即符合法律规定。从行政强制法的立法本意也可看出,该条规定通过增设的行政催告义务来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审查的重点在于是否履行了行政催告义务,履行催告义务在申请执行前即可,更不能因未在执行期内履行催告义务认定为程序违法。 2、若要求行政催告必须在申请执行期间内进行,无形中推迟了的申请执行时间,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内容是什么
根据我国规章指定程序条例指出:通过我国国务院、省份直辖市人民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规定以及行政规定制定颁布的相关规章,称为行政规章,地方政府颁布的则称为地方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仅仅是由国务院、国家审计局以及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的批准而制定、变更的行政规章。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包括:
1、行政强制执行人;
2、行政强制执行的事实;
3、要求执行的具体事项;
4、强制执行的日期等内容
行政强制催告书何时送达为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该条明确设定了在申请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但催告程序未明确催告书何时送达,仅原则性地规定在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前送达催告书。怎样理解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前履行催告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形成了二种催告书的送达方式。
(一)、是行政决定送达后,法律所赋予的行政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和权期限尚未届满,就送达了催告书。认同这种方式的理由是:
1、将行政催告限定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并未要求必须在执行期内,更未明确不能在诉讼期内。由此可知,的行政催告无论何时提出,只要满足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即符合法律规定。从行政强制法的立法本意也可看出,该条规定通过增设的行政催告义务来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审查的重点在于是否履行了行政催告义务,履行催告义务在申请执行前即可,更不能因未在执行期内履行催告义务认定为程序违法。
2、若要求行政催告必须在申请执行期间内进行,无形中推迟了的申请执行时间,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内容包括: 1、行政强制执行人; 2、行政强制执行的事实; 3、要求执行的具体事项; 4、强制执行的日期等内容 行政强制催告书何时送达为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该条明确设定了在申请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但催告程序未明确催告书何时送达,仅原则性地规定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送达催告书。怎样理解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履行催告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形成了二种催告书的送达方式。 (一)、是行政决定送达后,法律所赋予的行政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和权期限尚未届满,就送达了催告书。认同这种方式的理由是: 1、将行政催告限定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并未要求必须在执行期内,更未明确不能在诉讼期内。由此可知,的行政催告无论何时提出,只要满足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即符合法律规定。从行政强制法的立法本意也可看出,该条规定通过增设的行政催告义务来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审查的重点在于是否履行了行政催告义务,履行催告义务在申请执行前即可,更不能因未在执行期内履行催告义务认定为程序违法。 2、若要求行政催告必须在申请执行期间内进行,无形中推迟了的申请执行时间,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复议和行政行政诉讼有啥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的机关不同。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的程序不同。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强度不同。5、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
10w+浏览
行政类
在处理的一件事情涉及到行政处罚,所以需要先了解一下,关于行政强制法2018年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1、限制人身自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二是行政相对人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行政相对人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
我国相关立
法规
定了多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处置财物。
行政强制法全文2018年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涉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置财物具体表现为对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分以及对财物的使用进行限制等。
3、进入住宅、场所。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宅、场所采取一定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及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啥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的机关不同。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的程序不同。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强度不同。5、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
10w+浏览
行政类
我一叔叔因为成立公司不久,因为税费的问题,想咨询律师税收滞纳金加行政强制法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强制法中滞纳金性质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滞纳金只规定了滞纳金征收的标准及加收期间,并无行政强制法中关于滞纳金加收的程序、限额等内容,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存在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强制法之间的冲突一说。因此,关于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并无指导意义。问题的实质应该是,行政强制法施行后,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滞纳金,是否需要适用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换一句话说,税收征收管理中加收滞纳金的性质及情形如与行政强制法中关于滞纳金的规定一致,那就应当适用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性质和情形不一致,那就不应该适用。
(一)税收征管中加收滞纳金的情形与行政强制法中规定的情形并不完全一致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1款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当事人适用加处滞纳金的实体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负有向行政机关给付一定金额的金钱为内容的义务,且该义务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所确定;二是,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从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加处滞纳金,其前提是行政机关应先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从税收征管中加收滞纳金的情形来看,部分税款滞纳金的收取是符合行政强制法中的相关规定的,比如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先向行政相对人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行政相对人在限定期限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将加收滞纳金;但对纳税人日常因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而加收的滞纳金,并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制的情形。在税收管理上我国实行的是自主申报制度,纳税人日常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等的规定自行申报缴纳税款,而不是根据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缴纳税款。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滞纳金的起算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有哪些:(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10w+浏览
行政类
我刚参加完高考,报的是法律专业,现在放假,我想趁这段时间好好学习一下法律知识,请问一下行政强制法全文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
  
(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
  
(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的;
  
(二)对应当立即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不冻结或者不划拨,致使存款、汇款转移的;
  
(三)将不应当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予以冻结或者划拨的;
  
(四)未及时解除冻结存款、汇款的。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金融机构将款项划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的,由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违法划拨款项二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指令金融机构将款项划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