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发生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4、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5、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发生后,出现肇事车主不赔偿的情况,受害人可以将肇事车主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以及法医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向两个被告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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