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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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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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条款: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工人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的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休息和假期;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内容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合同中一般应当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金额、发放工资时间、劳动纪律、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其他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综上所述,本期主要围绕工作的主要内容展开。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需要说明工作时间和地点、报酬和假期安排。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本身,也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自己的工作范围和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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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在一家社会保障局工作了,听说要签写劳动合同,想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书范本: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经济类型 现居住地址
隶属关系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
地 址 所属 街道 委 组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订立劳动合同须知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保证向对方提供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
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
劳动合同的。
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五、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订立岗位、培训或者保密等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 。
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不定时工作制: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乙方,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高级管理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人员;
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人员;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
第五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甲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形式为下列第 种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周),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工作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程和标准,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乙方为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它事项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八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未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 6 / 7 ~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我现在在成都开了一个小公司,现在需要制定合同,想咨询下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 个月。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依其工作性质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1、实行标准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 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7、请人代工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
(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女工孕、产期待遇以及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及因工或因病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工作,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十
一、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 邮编 收信人 当面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怎么激活
[律师回复] 激活社保卡的方法:
一、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二、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三、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即可启用社保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社会保障卡采用密钥安全技术,实行全国统一的密钥管理体系。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生成和管理全国通读通写文件的控制密钥、及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密钥,并按照统一规则逐级分散给省、地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形成子密钥。
省、地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生成和管理仅限本地区使用的密钥,以及本地区自行扩充文件的读写密钥负责管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逐级分散给其的子密钥。
第二十二条用于社会保障卡密钥管理和安全应用的加密机须具有国家密码管理部门
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并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范要求。
第二十三条用于存储密钥的社会保障卡主控密钥卡、密钥母卡、传输密钥卡、安全访问控制模块(A卡)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发放。
第二十四条发卡地区须建立严格的社会保障卡密钥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密钥及加密机、主控密钥卡、密钥母卡、传输密钥卡等密钥载体的保管、使用程序在确需将密钥载体移交给第三方使用时,须做好交接记录,签署保密协议,审核其安全管理方案,并对第三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发卡地区须建立A卡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其具体信息和使用情况,建立收回、销毁机制,并对其实际使用时的物理形式、外界条件、使用方式等进行明确规定,保证用卡环境安全。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社会保障卡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及密钥管理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凡出现密钥载体遗失等安全事故的地区,须立即报告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并查明原因,根据国家关于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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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般劳动合同中应载明的基本内容有用人单位跟职工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职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假,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保等,如果公司违法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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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在撰写劳动合同的时候,首先要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先详细声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信息,然后再在合同的正文部分对工作的内容、工作期限、薪资结算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进行详细的叙述,最后协商一致再进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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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需要写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有的身份信息、以及还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的地点、工作的内容、工作的时间、劳动的报酬、社会的保险、最后就需要写上双方的名字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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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一、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二、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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