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代理律师费用一般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8-1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离婚代理律师的费用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只要符合市场的标准,都是由委托人和律师自行协商的,一般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涉及的金额大小,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律师的个人资历等因素来判断收费的。
离婚代理律师费用一般多少钱

一、离婚代理律师费用一般多少钱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 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 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某律师事务所目前参照 下面有两种方式收费: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或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某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超额累进。总之,是夫妻财产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

2、部份风险代理。为了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

二、法院宣布开庭阶段的流程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民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律师的费用是属于律师自己来进行制定的,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委托人可以自己和律师协商价格,一般的案件收费大约在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代理律师费用一般多少钱
一键咨询
  • 135****1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8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一般律师代理费多少钱?
一般律师代理费的数额是不确定的,律师代理费用的数额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来确定,律师和委托人之间可以选择通过计件收费或者是风险代理等方式来收取律师费用,在收取的时候也会考虑到案件的财产标的额以及其他因素。
10w+浏览
法律顾问
请问劳动纠纷一般代理与一般代理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分清两者区别对于恰当地授权、维护自身权益是很有必要的。对于这两种权力的选择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不管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业守则、执业纪律等的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全权代理律师也不会擅自作主,对于重大事项律师都会事前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认真商议,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律师才会做出决定。另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当事人向人民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4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全权代理和一般代理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全权代理和一般代理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代理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代理一切法律行为的,属于概括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二者区别在于代理权限区别。
在诉讼程序中对律师进行的委托授权,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另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请问劳动仲裁中一般全权代理与一般全权代理有区别
[律师回复]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分清两者区别对于恰当地授权、维护自身权益是很有必要的。对于这两种权力的选择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不管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业守则、执业纪律等的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全权代理律师也不会擅自作主,对于重大事项律师都会事前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认真商议,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律师才会做出决定。另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当事人向人民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请问一般的劳动纠纷,全权代理和一般代理有什么区别啊?
[律师回复]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分清两者区别对于恰当地授权、维护自身权益是很有必要的。对于这两种权力的选择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不管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业守则、执业纪律等的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全权代理律师也不会擅自作主,对于重大事项律师都会事前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认真商议,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律师才会做出决定。另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当事人向人民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代理律师费用一般多少钱
代理律师费用一般是: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按照2000-10000收取,审判阶段按照4000-30000元收取,财产案件如果属于100万以下的按照4%的比例收取,100万至50万的按照2%收取。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一般代位求偿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代位求偿要多久,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一般是几个月左右。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代位求偿制度,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额内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领域一项重要制度,而货运保险是最可能引起代位求偿的保险领域,本文以公路货运保险为例探讨保险法上代位求偿的问题。
由于立法没有明确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时效问题进行规定,在实践中存有争议,是适用的时效期间,还是以被保险人的权利为基础确定。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是一种的请求权,而是法定请求权转让,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险人取得赔偿请求权之日或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开始起算。因为在保险人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前,保险人无从管控被保险人的行为,以避免被保险人因消极懈怠导致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届满。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
(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司法解释采纳的这种观点,更为符合司法实践,从我国保险经营的实际状况来看,保险理赔可能会因为鉴定、诉讼等事由,拖延较长时间,保险人对理赔流程的时间长短很难完全掌控,如果诉讼时效期间要求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而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保险人往往对此并不具有可归责性。
代聊一般判刑多少年
[律师回复] 代聊是指利用网络发布广告信息并主动和有兴趣的人进行更进一步交流的行为。代聊卖淫,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轻则追究行政责任,重则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介绍卖淫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扩展资料:??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认定??《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专利代办一般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专利代办一般多少数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是可以有偿转让的,那么专利转让一般多少钱呢?
专利是通过知识所创造出来的无形资产,在专利局通过审查,获得证书,对于一些企业来说,想要大量生产专利相关产品的话,首先就需要获得相关专利的使用权,这样在进行生产的时候,才算是合法的,如果在没有取得相关专利使用权的情况下进行使用,那么专利的所有权人,可以到,到时候引起经济赔偿,就得不偿失了。很多人在买专利的时候,就想对具体的价格有所了解,只有了解了具体的价格才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购买专利。
专利的价格其实并没有一个定数,因为专利转让也就是商品交易一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商洽价格,在专利市场中并没有规范的价格,一项专利可能很值钱,也可能一文不值。不能笼统地说一项普通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卖多少钱,要看你的专利是哪方面的,市场前景如何,有没有许可,能不能转化,有无权利纠纷,专利有效期还有多少时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可以不被轻易绕开等,都直接影响专利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务纠纷律师代理费一般是多少钱
关于债务纠纷案件,涉及财产权益纷争,律师费按争议财产价值商定;若无此类纷争,律师费通常在五千至一万元间。具体费用需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并参考当地政府指导价格。律师事务所代理民事诉讼须遵守政府指导价格制度,基准价和浮动范围由省级以上政府价格、司法部门制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一般离婚代理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北京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代位求偿一般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位求偿要多久,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一般是几个月左右。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代位求偿制度,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额内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领域一项重要制度,而货运保险是最可能引起代位求偿的保险领域,本文以公路货运保险为例探讨保险法上代位求偿的问题。 由于立法没有明确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时效问题进行规定,在实践中存有争议,是适用的时效期间,还是以被保险人的权利为基础确定。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是一种的请求权,而是法定请求权转让,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险人取得赔偿请求权之日或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开始起算。因为在保险人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前,保险人无从管控被保险人的行为,以避免被保险人因消极懈怠导致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届满。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 (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司法解释采纳的这种观点,更为符合司法实践,从我国保险经营的实际状况来看,保险理赔可能会因为鉴定、诉讼等事由,拖延较长时间,保险人对理赔流程的时间长短很难完全掌控,如果诉讼时效期间要求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而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保险人往往对此并不具有可归责性。
一般代位求偿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位求偿要多久,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一般是几个月左右。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代位求偿制度,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额内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领域一项重要制度,而货运保险是最可能引起代位求偿的保险领域,本文以公路货运保险为例探讨保险法上代位求偿的问题。 由于立法没有明确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时效问题进行规定,在实践中存有争议,是适用的时效期间,还是以被保险人的权利为基础确定。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是一种的请求权,而是法定请求权转让,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险人取得赔偿请求权之日或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开始起算。因为在保险人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前,保险人无从管控被保险人的行为,以避免被保险人因消极懈怠导致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届满。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 (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司法解释采纳的这种观点,更为符合司法实践,从我国保险经营的实际状况来看,保险理赔可能会因为鉴定、诉讼等事由,拖延较长时间,保险人对理赔流程的时间长短很难完全掌控,如果诉讼时效期间要求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而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保险人往往对此并不具有可归责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务纠纷律师代理费一般是多少钱
关于债务纠纷案件,涉及财产权益纷争,律师费按争议财产价值商定;若无此类纷争,律师费通常在五千至一万元间。具体费用需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并参考当地政府指导价格。律师事务所代理民事诉讼须遵守政府指导价格制度,基准价和浮动范围由省级以上政府价格、司法部门制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代位求偿一般要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位求偿要多久,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一般是几个月左右。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代位求偿制度,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额内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领域一项重要制度,而货运保险是最可能引起代位求偿的保险领域,本文以公路货运保险为例探讨保险法上代位求偿的问题。 由于立法没有明确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时效问题进行规定,在实践中存有争议,是适用的时效期间,还是以被保险人的权利为基础确定。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是一种的请求权,而是法定请求权转让,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险人取得赔偿请求权之日或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开始起算。因为在保险人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前,保险人无从管控被保险人的行为,以避免被保险人因消极懈怠导致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届满。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 (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司法解释采纳的这种观点,更为符合司法实践,从我国保险经营的实际状况来看,保险理赔可能会因为鉴定、诉讼等事由,拖延较长时间,保险人对理赔流程的时间长短很难完全掌控,如果诉讼时效期间要求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而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保险人往往对此并不具有可归责性。
一般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1、核准名称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提交资料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3、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综上所述,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股东人数合格、出资额符合要求、有经营场所等。股东首先要办理核名,然后提出设立登记,准备的材料有申请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经过工商局批准,符合要求的,会发放营业执照,这样企业就依法成立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风险代理律师费一般多少
一般的民事案件风险代理比较少,更多在商事领域。一般风险代理收费标准为前期收取3000——6000左右的基本费用,判决后收取判决金额的10%—20%,这个比例最高不超过30%。
10w+浏览
法律顾问
代位求偿一般要多久,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位求偿要多久,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一般是几个月左右。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代位求偿制度,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额内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领域一项重要制度,而货运保险是最可能引起代位求偿的保险领域,本文以公路货运保险为例探讨保险法上代位求偿的问题。 由于立法没有明确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时效问题进行规定,在实践中存有争议,是适用的时效期间,还是以被保险人的权利为基础确定。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是一种的请求权,而是法定请求权转让,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险人取得赔偿请求权之日或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开始起算。因为在保险人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前,保险人无从管控被保险人的行为,以避免被保险人因消极懈怠导致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届满。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 (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司法解释采纳的这种观点,更为符合司法实践,从我国保险经营的实际状况来看,保险理赔可能会因为鉴定、诉讼等事由,拖延较长时间,保险人对理赔流程的时间长短很难完全掌控,如果诉讼时效期间要求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而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保险人往往对此并不具有可归责性。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般代位求偿要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位求偿要多久,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一般是几个月左右。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代位求偿制度,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额内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领域一项重要制度,而货运保险是最可能引起代位求偿的保险领域,本文以公路货运保险为例探讨保险法上代位求偿的问题。
由于立法没有明确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时效问题进行规定,在实践中存有争议,是适用的时效期间,还是以被保险人的权利为基础确定。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是一种的请求权,而是法定请求权转让,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险人取得赔偿请求权之日或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开始起算。因为在保险人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前,保险人无从管控被保险人的行为,以避免被保险人因消极懈怠导致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届满。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
(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司法解释采纳的这种观点,更为符合司法实践,从我国保险经营的实际状况来看,保险理赔可能会因为鉴定、诉讼等事由,拖延较长时间,保险人对理赔流程的时间长短很难完全掌控,如果诉讼时效期间要求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计算,而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保险人往往对此并不具有可归责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代理律师费用一般多少钱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