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签订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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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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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聘用合同签订年限的规定是: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强大的流动性、低技术能力的工作场所一般在三年内签订短期合同。工作场所和专业需求有相应特殊要求的,具体根据工作任务确定聘用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签订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聘用合同签订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强大的流动性、低技术能力的工作场所一般在三年内签订短期合同。工作场所和专业需求有相应特殊要求的,具体根据工作任务确定聘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最长不能超过候选人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时间。录用公司与录用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上述任何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有效期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满后,法律效力丧失,但必要时,录用公司可与录用人员更新。

二、聘用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三、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聘用合同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适用范围、政府干预的程度、管理监督部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聘用合同具有自己独有的法律特性。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聘用合同的年限。

无论是聘用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是需要严格的遵循法定的程序的,此时我们如果是对于聘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异议的,一定要及时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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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期限限制
[律师回复]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
  
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
第九条
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第九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一)由我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三)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第十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一)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规定
第六条、
第七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第十三条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第十四条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不得直接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许可证书。
  第十五条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应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知函电和文化部的批件(径发有关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合作交流项目书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申请职业签证。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第十七条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第四章劳动管理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但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续订。
  第十九条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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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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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到一家广告公司应聘,然后说道签订合同,对方就说了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类的话,请问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1、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具体说签订几年,需要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但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一个月之内,用工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2、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希望你可以关注一下这方面自己的合法权益。
  
3、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定:
  
(1)双方协商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只要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要求该十年劳动关系都要有书面劳动合同证明。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里的用人单位对象一般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此类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适用于该条款规定。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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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正在找工作,然后我就想问问大家这个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格式是什么样子的?
[律师回复]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区)_____乡(镇)_____村(街)_____组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 非农业人口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扶贫办工作人员 2.职责范围和要求:协助扶贫办做好相关工作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工作
培训更好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
.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1380元大写:壹仟叁佰捌拾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工作工具。 4、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四)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四条
(一)款规定的;
2.合同期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5.符合国家其他规定条件的。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及
(二)款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六、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就是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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