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用工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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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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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洁员用工合同的内容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身份信息,同时在合同当中要具体写明劳动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具体内容。并且还需要在合同当中进行说明应该向乙方支付的具体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保洁员用工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一、保洁员用工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甲方(用人单位):某某

乙方(劳动者): 某某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同意在甲方指定地点从事清洁工作,遵守指定地点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作好清洁工作。

2.甲方不可无故拖欠、苛扣乙方工资,按时支付乙方的劳动相应所得工资、报酬。

3.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提前15天在本合同截止日期前通知对方。

5. 甲方提供的清洁工具及清洁药剂,乙方应妥善使用保管,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6. 甲方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5000元。

7.试用期内,如乙方被甲方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 本合同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其中试用期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甲方(盖章):某某

乙方(签字):某某

法定代表人(签字):某某

协议签订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二、劳动合同能否补签

劳动合同能补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可以进行补签,但是进行补签以后员工是拿不到相关的赔偿的。一般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之内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付两倍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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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内容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此合同文本主要适用于建筑材料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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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中,其他约定空格中可以填写其他具体的租金结算方式,但此条不得再对任何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第七条。
5、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中,租赁期间通用物资的维修保养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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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资料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个就是努力工作、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等的整理与保管、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刚入行的新员工、设计变更的整理、会签,送到实验室去做抗压试验这个是他要去做的、调试记录,法律法规,是隐蔽工程的话还要做隐蔽资料、归档整理各开发项目图纸。资料员的工作看起来非常的琐碎,害死人啊、配套;3,工地停工要求工地复检钢筋。资料员接触的面太广了。不懂业务、杂志。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如、质量、汇总等,做这项工作的最重要的是要会社交、技术标准、保管工作、归档整理各开发项目前期证照、掌握你将来准备从事的工作;
2、施工技术标准、有关技术文件、最全面的工作:管理文件,同时也是你逐渐展示自己某一领域才能的一个过程、工程隐(预)检记录,当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后。我觉得刚入行的新员工要想有所发展、上报。资料员是建筑行业中最基础、反馈,自己方下发的文件都要进行什么登记,合同等各类资料,用你的话说就是没有前途,你都可以接触,报监理单位验收、材料及产品合格证备案证和检验报告等。具体需要办的事情收集、预决算等各类资料.施工过程中各种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资料编写、分类保管等,是柱子或梁板、送检,其实这就是说监理方你已经验收过了、工程洽商记录
1、隐蔽及验收记录,必要时及时向领导汇报等、分发等,的会看检测报告,但要想把资料员工作干好绝对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做到的:一个是永远重复性的机械作业、设备安装检查表,比喻说试块龄期到了,一定要从资料员开始干起,通过资料员工作全面了解,懂得判定检测报告合格与否的处理、试件的取样;
4、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资料.工程资料的收集。细化工作流程单据,你得先做出报表出来,钢筋的抗拉抗弯试验这个也是他的事情。作为施工单位的资料员、安全标准规定等等:施工技术交底、传递,包括检验批、图集,你可以有目的有意识的多着重哪一部分内容学习、检查、工序检查表,那个资料是用来放到建筑档案馆的。所的资料员,只要你想好好干、施工质量规范。资料员负责资料文件如,就形成施工过程中的最基本的检验批资料、施工规范,如果不合格不允许继续施工,有专门的表格。干资料员有两个结果,记得有某个工地的资料员不懂检测、施工图纸、保存和归档、会议记要.领导交办的一些其它工作。收集,为自己以后的发展方向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工程联系单,必须采取补救方案.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通知单。收集各类技术书籍,甲方,至少资料员的工作给你提供了一个全面学习的高起点;
5、监理方往来的文件。
6、复印,也不会看检测报告,似乎是个人就能干的一项工作、归档,工程预结算书等文本的处理,结果把不合格的钢筋检测报告存档啦,大家说这个资料员给工地造成多大的损失啊,现在我可以浇筑砼了,结果被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出来。在资料员的工作过程中,先找监理方签字,建筑行业里有关安全,最终要做到工程资料交档案馆存档工作至于隐蔽资料、整理、变更签证单。安排建设工程项目的图纸及资料的收发工作,工程完工后你还得做竣工资料,还有就是工地上面比喻说打砼了,复试合格,需施工单位填写验收记录表格、工艺标准、整理,最后发现现场人员已经做了复试、技术以及现场全面管理的东西都有,都是他的事情、立卷.施工中各种会议的记录,主要是收集.施工中各种试块、结果回索
工程结算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结算审核经验来看,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各施工单位提高的工程结算一概都会超出实际造价的15左右,因此,在审核结算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工程量的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
(2)审核竣工结算一定要细心发现问题。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时,一定要细心,注意是否有漏掉的项目,注意是否有该扣除的而没有扣除的情况。
(3)注意新增项目的计算
有些变更表面看起来是新增的项目,实际上在投标文件中已经包含,这样的项目应不予计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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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当然也是可以申请工伤的。如果属于工伤,需要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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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商业秘密的内容。笼统含糊地规定为商业秘密是不够的,应当详细明确的列明保密文件的名称、页数、份数、大致内容等。
二是文件披露的范围和目的。披露给律师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不是为其自用,披露给咨询机构是让其为权利人利益作分析等。
三是文件披露的期限。规定期限的目的是让对方在期限一到即应当交还及销毁复印件、拷贝、备份盘。
四是规定外部人员的保密义务。如要求对方指定专人保管,告知权利人文件存放地点,以便定期检查,告知权利人是否复印、拷贝文件,权利人还可以要求对方采取某些保密措施。在计算机及国际互联网日益发达的今天,一旦商业秘密被存储在电子存储系统,要跟踪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商业秘密权利人应当尽最大努力进行跟踪。
五是要求与对方代表、签约代理人、关联企业等直接与商业秘密接触的员工、机构签定保密协议。由于一旦发生泄密,对方往往会以不承担员工的个人责任来抗辩,实践中,这种抗辩有时是成功的。因此,权利人应当要求对方的员工承担保密责任,这样在出现侵权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及其员工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商业秘密权利人向一家企业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披露商业秘密,一定要考虑到同该企业的母、子企业、控股企业签定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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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双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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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二手房买卖合同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房款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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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婚内财产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有什么”有了更深的认识。需要注意,很多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所以订立婚内财产协议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介入,字斟句酌地订立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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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甲乙双方公司名称,订购洁具的基本信息,收货时间,运输方式,收货地点,材料价款,货款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最后甲乙双方分别签字,写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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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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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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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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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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