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户口迁移出去后一般是没有安置费的,具体以政府公布的拆迁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北京户口买房新政策有哪些?
1、京籍已婚家庭北京只能拥有两套住房,北京单身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在京家庭名下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暂停在本市购买住房
2、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已婚家庭北京只能拥有两套住房,单身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
3、非京籍家庭在京限购1套住房
【社会保险】:近期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说明:因工作调转产生的断缴不超过3个月,认可补缴,除些之外,不认可补缴的断缴部分;
【个人所得税】:近期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4、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士购房,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办理过户业务需要提供“涉外审批单”、有效身份证明及译本公证;
事实上,不仅在北京,在其他城市拆迁政策也是一样的,安置补偿费应该以户口本上现有的家庭成员数为准,除了安置费之外,房屋拆迁时,其他的补偿项目也都是各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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