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政税收诉讼的分类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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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的行政税收诉讼的分类有:撤销之诉、确认之诉、履行之诉以及赔偿之诉。在我国的税收的行政诉讼当中,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一是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税款;二是拍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
我国的行政税收诉讼的分类有什么?

一、我国的行政税收诉讼的分类有什么?

撤销之诉、确认之诉、履行之诉以及赔偿之诉。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除受《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的限制外,也受《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制约。具体说来,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基本一致,包括: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一是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二是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一是罚款;二是没收违法所得;三是停止出口退税权;四是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一是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二是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六)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一是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税款;二是拍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

(七)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税务机关颁发税务登记证和发售发票,税务机关拒绝颁发、发售或者不予答复的行为。

(八)税务机关的复议行为:一是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期限届满,税务机关不予答复。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

税务行政诉讼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法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起诉,是法律赋予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用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和手段。在税务行政诉讼等行政诉讼中,起诉权是单向性的权利,税务机关不享有起诉权,只有应诉权,即税务机关只能作为被告;与民事诉讼不同,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不能反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在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税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法律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提起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符合法定的期限和必经的程序。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规制我国的税收的问题的,因为我国的税收以及公民的纳税行为是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的,此时一定是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的,我们作为公民也是要依法纳税、及时的纳税的,不能不履行自己作为中国的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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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根据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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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判决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律师回答: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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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作为对上述第
(二)项的补充,行诉法又规定,人民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
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提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的,由最先收到状的人民管辖第二十一条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不得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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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⑴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⑵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⑶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⑷人民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八类:
1、书证
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
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电子数据
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证人证言
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当事人陈述
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是指工作人员或者人民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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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根据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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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作为我国流转税的第一个税种对国家财政及企业利润有什么重大影响
[律师回复]
1、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及时、稳定地增长
增值税实行普遍征收,其课税范围涉及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劳务等诺多生产经营领域,凡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只要取得增值额都要缴纳增值税,税基极为广阔,增值税在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提供的环节课征,其税款随同销售额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纳税人不必“垫付”生产经营资金缴税,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增值税不受生产结构、经营环节变化的影响,使收人具有稳定性。此外,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和发货票注明税款抵扣,使购销单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情况的交叉稽核,防止偷漏税的发生。
2、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现代工业生产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分工愈来愈细,工艺愈来愈复杂,技术要求愈来愈高,产品通常具有高、精、尖与大批量的特点,这就要求切实改进“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效能生产模式,大力发展生产专业化、协作化。实行增值税有效地排除了按销售全额计税所造成的重复征税的弊端,使税负不受生产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变化的影响,始终保持平衡。因此,增值税不但有利于生产向专业化协作方向发展,也不影响企业在专业化基础上的联合经营,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调整生产经营结构。从商品流通来看,增值税负担不受商品流转环节多寡的影响,有利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实现深购远销,搞活商品流通。
3、有利于“奖出限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商品出口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家政府为了提高本国商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大多对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使之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然而在传统间接税制下,出口商品价格所包含的税金因该商品的生产结构、经营环节不同而多寡不一,因而绘准确退税带来很大困难。实行增值税从根本上克服了这一弊端,这是因为一个商品在出口环节前缴纳的全部税与该商品在最终销售环节或出口环节的总体税负是一致的,根据最终销售额和增值税率计算出来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该商品出口以前各环节已纳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该商品出口以前各环节已纳的增值税之和。如果将这笔税额退还给商品出口经营者,就能做到出口退税的准确、彻底,使之以完全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对于进口商品,由于按增值额设计税率,要比按“全值”征税要高,并且按进口商品的组成价格计税,从而把进口商品在出口国因退税或不征税给进口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转化为国家所有,这样不仅平衡了进口商品和国内生产商品的税负,而且有利于根据国家的外贸政策,对进出口商品实行奖励或限制,保证国家的经济权益和民族工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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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应当有:1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停止出口退税权、4没收违法所得、5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6提请吊销营业执照、7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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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在财政经济效应上存在什么差异
[律师回复]   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在财政经济效应上是存在差异的:  一.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这就就意味着这种类型增值税的税基包含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因而存在对固定资产价值重复征税问题。  
1.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对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的发展,以及加快技术进步有不利的影响。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由于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因而有利于扩大财政收入。  
2.在实行收入型增值税时,允许在折旧期内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这就意味着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值额,理论上讲它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由于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使得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进而影响了其广泛运用。  二.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具有提前补偿固定资产的价值的性质,客观上起到了鼓励投资、加速设备更新的作用。  
1.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彻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有利于技术进步,所以它在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得到了采用,但由于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法定增值额小于理论增值额,因而从静态上看,对组织财政收入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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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在财政经济效应上存在什么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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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对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的发展,以及加快技术进步有不利的影响。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由于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因而有利于扩大财政收入。  
2.在实行收入型增值税时,允许在折旧期内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这就意味着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值额,理论上讲它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由于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使得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进而影响了其广泛运用。  二.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具有提前补偿固定资产的价值的性质,客观上起到了鼓励投资、加速设备更新的作用。  
1.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彻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有利于技术进步,所以它在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得到了采用,但由于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法定增值额小于理论增值额,因而从静态上看,对组织财政收入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企业所得税A类和B类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企业所得税A类和B类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首先知道,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纳税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还应注意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和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另外,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企业要根据情况要求办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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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还应注意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和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另外,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企业要根据情况要求办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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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
关于我国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八种,分别是: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民间纠纷、经济补偿、国有资产产权、专利强制许可、权属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裁决当事人之间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但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和经济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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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公司诉讼的主要类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诉讼是因现代公司制度下的特定主体违反有关现代公司具体法律制度规定的义务而引发的一类特殊的民事诉讼,其建立在现代公司相关制度基础上,没有现代公司一系列组合制度的存在,也就不会产生公司诉讼,因此,公司诉讼可以界定为: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审理和解决因违反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权利义务而引发的公司纠纷而进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称。
1、股权确权诉讼;
2、股东权行使诉讼;
3、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的诉讼;
4、与公司解散相关的诉讼;
1、因股东虚假出资而引起的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
2、因股东抽逃出资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返还出资责任的诉讼;
3、公司要求撤销有关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的诉讼;
4、公司要求公司董事、监事从事竞业禁止业务所得收益归入公司的诉讼;
5、公司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勤勉或忠实义务致公司损失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6、公司请求相关人员返还公司印章、财务账簿的诉讼;
7、公司对清算组成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8、公司对清算组成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
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要求侵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债务的诉讼;
1、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及其股东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
3、公司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
新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一般先由股东会依据公司章程选任而后再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但往往有许多原法定代表人不服股东会的决议,不配合公司及新选任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
实践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合法选任的新法定代理人代表了公司的真实意志,我们应充分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
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仅为宣示性登记,即使未办理变更手续,也不影响新选任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意志行使其职权与参加诉讼活动,此时应以股东会决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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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新消防法几类行政处罚
《消防法》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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