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他项权都包括什么内容?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和土地抵押权等。
1、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地役权的概念,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相邻权中,实际存在着地役权,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综上所述,个人将持有的土地抵押出去的话,需要办理他项权证,这个由贷款机构保管。办理土地他项权证,要带上抵押合同等到银行盖章,然后去当地的国土局,提交相关材料。在他项权证里面,会注明土地抵押情况、他项权利人姓名、土地抵押期限等内容。
二、房产和土地他项权证怎么办理?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土地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一)、行政服务中心取申请表,到银行盖章
(二)、去银行拿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三)、去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办理:
1、申请表(有银行盖章)
2、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带了,复印件一份,正副本均可)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银行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原件一份)
5、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一份)
6、土地评估报告(随房产一并抵押除外),要原件一份
7、企业章程(复印)、股东会决议(原件)
8、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书
土地他项权是指分类有很多种:主要包括地役权(如通行权、排水权)、地上权(如建造厂房、住宅)等等。本文不仅介绍了土地他项权的具体内容,还介绍了办理他项权的具体流程,他项权与抵押贷款有关系,如果还完贷款,要去相关部门办理解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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