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仲裁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如房产、车子。
二、对方不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事实上,仲裁裁决书本身就跟民事判决书一样属于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书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了应尽义务,当然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即便对方不履行应尽义务,如果没有主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主动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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