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买受人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受人的意思其实就是买房子的人。 房屋出卖人意思是卖房子的人,房买受人意思是买房子的人。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值得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意思就是买卖双方光签定一个合同不行,还得去房管局做登记,房屋买卖才会发生效力。二手房屋买卖同时还需要注意契税的归属问题,由卖家承担还是买家承担,这些一般都要在合同中写明白,因为二手房买卖的话,各种税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事先不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在房屋过户登记时容易发生纠纷,买卖双方都不愿意对契税承担责任的话,房屋买卖是进行不下去的。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有什么?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三、购房合同中买受人和共有人有差距吗?
购房合同中买受人和共有人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它们二者之间的法律权利是一样的,双方都属于共有人,如果今后房产需要转让的话,双方都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签署的合同就是无效的。而房屋的共有人主要呈现在房产证上,比如一套房子可能属于一个人,但也可能属于多个人。
买房子的人被称为房屋买受人,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承担检查、通知的义务。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任务,对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或者与其有关的权利,买受人有及时受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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