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议期不到就强拆了怎么办?
复议期不到就强拆了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合法的解决。行政复议期间的违法建筑强拆,应当及时报警,并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处理,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
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 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二、强拆规定是什么?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因为强制性拆除这个问题很容易就引发一些纠纷,更有可能会导致人员身体受到一定的伤害,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必须要注意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比如说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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