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去哪里弄?
由劳动者本人在用人单位处拿。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连同工资结算一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般不包括,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基本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是由员工所在的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补偿不包括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提出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与两部分有关,第一方面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第二方面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工资。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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