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报告财产令不去报后果是什么?
收到到报告财产令不去报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被执行人需要报告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本人和家庭共有财产、临时性收人、银行存款的账户及金额;
(二)房产、车辆、通讯工具、古玩字画、高档家用电器、金银首饰、玉器、古钱币、收藏的邮票,承包的荒山、耕地、林地、果园以及饲养的牲畜等财产;
(三)以他人名义购置的房地产和其他不动产;
(四)持有的有价证券;
(五)共有财产及所占份额状况;
(六)债权情况;
(七)知识产权状况;
(八)其他财产或权利。
三、被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四、被执行人有那些义务?
1、被执行人应在收到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按指定的履行期限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被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并认真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如故意隐匿不报或申报不实,将予以罚款、拘留。
3、被执行人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及证据材料,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保管的财产及证据材料,不得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不得擅自撕毁法院张贴的公告及封条,不得在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上再设定其它权利,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如果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罚,事实上,若被执行人采用违法的方式对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比如转移财产,造成标的额无法被执行的,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执行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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