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违法解除合同规定有那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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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劳动者存在一些情况用人单位不可以和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如果非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金额是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法解除合同规定有那些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若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就要付出一定的赔偿,如有逃避责任不赔偿的,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只要和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之后签了劳动合同就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员工触犯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某个情形的话用人单位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然用人单位是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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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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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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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几方为了共同达成特定的目的同时避免一方违约对其它各方造成利益损害,就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定下契约,这就是合同。合同是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要接触的事物。然而,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以及未来的不可预知,合同有时候无法继续执行下去,就不得不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情况是由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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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有一个官司要上诉,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关于确认拆除行为违法上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上诉人: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
被上诉人:__,女,身份证号:__
住址:__
联系电话:__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龙岗区人民法院(2009)深龙法民(劳)初字第__号判决书,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不须支付被上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__元。
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实质的劳动合同,被上诉人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无权要求双倍工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该文件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事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名为考核制度,实为双方签订的实质的劳动合同。
双方签订的《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第三条第9小条,约定被上诉人的工作职责为:严格按员工聘任管理制度和程序办理员工入职、在职和离职手续。负责具体考勤统计,每月按时统计和打印考勤表,提供财务核算及发放工资的依据。办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和保管好员工的一切资料。而依照《员工聘任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上诉人本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为自己改签劳动局规范的劳动合同,但其为达到谋取双倍工资的目的,给其他员工改签了规范的劳动合同,却未为自己改签。因为保管人事档案是被上诉人的职责,所以员工的劳动合同都保存在被上诉人手上,上诉人一直以为被上诉人为自己签订了规范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为了个人私利,利用工作便利,在与上诉人签订《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后,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属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依法不须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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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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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上个月签了一份合同,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关于违约方直接解除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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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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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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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从那领取?
由劳动者本人在用人单位处拿。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连同工资结算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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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上个月签了一份合同,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违约方可否解除合同的问题。
[律师回复] 合同法解释二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该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该规定已经剔除了“商业风险”带来的重大变化。商业风险是当事人从事商品经营活动所固有的风险,交易即风险,只要从事商业活动就必然有风险。一般的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物价的涨落就属于此列。表面上看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非常相似。但在本质上,二者仍然存在不同。
  
首先,商业风险属于从事商业活动所固有的风险。作为合同成立基础的客观情况的变化未达到异常的程度,一般的市场供求变化、价格涨落等均属于商业风险;而情势变更则是作为合同成立基础的环境发生了异常的、当事人不可控的变动。
  
其次,商业风险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的。即当事人在交易时能够对其交易后果有大体的预见和应有的思想准备,这种预见取决于商品的价值规律、市场行情的正常波动、市场经济信息的有效预测等;而情势变更的发生在签订合同时是不能预见的,是由不能预料的经济重大变故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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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因为对员工表现的不满,想要解除跟员工的劳动关系,想请问律师工伤鉴定期间违纪解除合同可以吗,有那些相关的解除办法
[律师回复] 工伤职工违纪被解除合同,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确定,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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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那些情况可以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赔偿的情况有很多,就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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