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步骤大概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公司上市的步骤主要有几下几步,首先是对公司的制度进行确定,然后在股份公司正式成立运行一年以后需要进行材料的申报,并且还需要证监会验收合格。最后才能够获准进行股票的发行以及成功的上市。
公司上市步骤大概有哪些

一、公司上市步骤大概有哪些

公司上市大致分为:

(一)、公司制度确定,可能需要接受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

(所有制还是股份制,如果不是股份制公司需要进行公司改制;改制过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

(二)、股份公司成立运行一年后,经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以制作正式申报材料。

(三)、获准,股票发行和上市。

二、企业上市阶段不同时期的详细内容:

(一)、拟改制公司

1、成立改制小组,

改制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关系,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

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

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协议等;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完成各类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申请主管机关批文,并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公关活动。

2、准备改制需要文件:

企业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向市体改办提出正式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

公司设立申请书;

主管部门同意公司设立意见书;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章程;

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金运作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确认书;

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书;

发起人货币出资验资证明;

固定资产立项批准书;

3、召开创立大会,选董事会和监事会

省体改对上述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论证,如无问题获得省政府同意股份公司成立的批文,公司组织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4、批准成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股份公司成立,颁发营业执照在创立大会召开后,公司组织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工商局作出决定,获得营业执照。

(二)、要接受承销商辅导,辅导的内容:

①培训

②资产重组,界定产权关系。

③制定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④协助公司进行帐务调整 ⑤协助公司制定筹措资金的使用计划

⑥协调各中介机构。

(三)、需要申请股票公开发行:

1、证券发行的管理制度有审批制和核准制

2、发行方式:

按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

按有无发行中介,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按发行目的不同,可分为初次发行和增资发行

(四)、需要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获准。

(五)、印发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就发行关事项向公众作出披露、并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要约邀请的法律文件。

(六)、上市阶段

上市路演征集意见,上市的相应公关工作。

一家公司想要申请上市的话,那么必须是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管管理机构的核准。只有有关的部门核准以后,才可以授予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核准公司的股票上市申请。同时公司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上市步骤大概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7****2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0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上市的步骤是什么
上市流程需先向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递交上市申请资料,经严格审查核准符合条件后批准申请。签订上市协议书后公布上市公告书,开始股票挂牌交易。需满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规则所设定的各项上市条件,包括经营年限、财务状况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土地征用概念是什么,征地步骤工作步骤有哪些
[律师回复] 土地征用概念是什么,征地程序工作步骤有哪些
一、土地征用概念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强制有偿的征购和使用,目前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用上。
二、征地程序
从具体操作来细分的话,征地工作程序分为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和征地批准后工作程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有征地告之书、征地确认书与听证告之书,第三阶段主要有征在补偿登记与征地土地公告安置公告等,其具体程序如下:
1.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
【征地情况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征地调查确认】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者国土资源所工作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函告征地情况】
市、县国土资源局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等情况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
【征地听证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并告知被征地农民。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报批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听证。涉及社会保障有关事项的,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参加。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确有必要的,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
2.征地报批材料组卷,按要求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3.征地批准后工作程序
【发布征地土地公告】
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应当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后,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征地土地公告》。
该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社保情况;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资料,在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该公告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社保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的公司谈下了一个工程,现在需要进一批货物,那么这个资产重组审批步骤都有啥啊?
[律师回复]
(一)调查摸底,收集材料
对重组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内部组织机构状况、人员状况、企业办社会状况、产品技术设备状况、企业管理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明确思路,设计方案
成立企业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得力人员,着手对本企业内部、外部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企业重组的目的与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着手拟订企业重组实施方案,公司章程,集团章程,配套方案等一系列重组文件。
(三)职工讨论,上报审批
《实施方案》交职工讨论,将重组原则及步骤告诉职工,听取职工意见,同时对职工进行思想动员和学习教育,并对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将《实施方案》送各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最后修订方案,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四)清产核资,界定产权
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资产清点、盘库、造册等。对准备进行重组的资产进行准确评估。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划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从总资产中剔除和剥离三类资产(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上市的步骤是什么
上市流程需先向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递交上市申请资料,经严格审查核准符合条件后批准申请。签订上市协议书后公布上市公告书,开始股票挂牌交易。需满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规则所设定的各项上市条件,包括经营年限、财务状况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步骤中债务纠纷的概念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步骤中债务纠纷的概念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务纠纷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的性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定或债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本文所谓破产程序中的债务纠纷,是指破产财产管理人向破产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时与债务人就债的性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定或债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
作为债务纠纷,就必然具备相对抗的主体双方,清算组作为债权人是主张债权的主体,在债务纠纷的诉讼关系中,一般被列为“申请人”;债务人是对债务提出抗辩的主体,在这一诉讼关系中,一般被列为“被申请人”。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的合议庭,虽然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居主导地位,但在处理债务纠纷过程中,应该处于中立的、裁判者的位置。
破产程序中债务纠纷的内容,就是破产企业与破产企业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以是直接的、具体的;也可以是间接的、抽象的。直接的、具体的,是指债的构成可以直接以金钱来计算,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间接的、抽象的,是指债的构成是通过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来体现的,权利、义务的载体不直接表现为金钱。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与其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单一的,也有复合的。单一的是指债权、债务关系的构成,只有某一单独的民事法律关系。复合的,是指债权、债务关系的构成,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破产企业与其债务人之间,既有租赁合同关系的争议,又有加工定做合同关系的争议,还有买卖合同关系的争议。
破产程序中债务纠纷的客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以清偿债务的金钱;二是用以交付的财产。破产程序中的债务纠纷,不论是何种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的债权、债务,都必须具有给付内容,而给付内容,就是指可以用金钱来计算其债权、债务额度的标的物。破产企业债务人应交付的财产,相当于破产企业债权人享有取回权的财产,即破产企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破产人财产。在破产程序的运作中,破产企业债务人为履行交付财产义务发生争议的极为少见,大多都是为给付意义上的义务的履行发生争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执行局执行程序步骤大概多久完成
执行局的执行程序步骤所需时间因案件性质而异。对于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通常应在6个月内完成;非诉执行案件则要求3个月内执结。执行中止时间可扣除。若需延长执行期限,需经我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并在期限截止前5日提出。超过6个月未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可向更高级别法院申请,由上级法院审查后决定执行方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承德市汽车上牌照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承德市汽车上牌照步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交车辆购置税,上交材料(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购车发票第一联复印件和报税联)。但要带上发票第一联和车辆合格证原件。
2.拿注册申请表和外检表。
3.填写注册申请表,带上合格证和申请表去环保处盖环保章。
4.拍照片,磨码,打印机动车参数表,会在合格证原件上注明是否上检测线。
5.外检,上检测线就上,不上就去打流水号。
6.投档,拍照的号码,交钱,上检测线22
5,不上的125。
7.上牌,贴环保卡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其它情况:如果你是在咱们本市买的车,我给你一个最好的建议就是让经销商出个人和你一起跑,他们都轻车熟路的。如果你要自己去上,那么拿好你的发票,合格证。
1.石洞子沟富华边上那有个上附加费的地方,先把附加费上了;
2.找个保险公司上保险,(好像那边上就有一家)。至少要上强制险,这个是国家规定的,其它的商业险上不上随你。上强制险的时候会代扣你的车船税。
3.去老西营那边给你的车上牌。(就是往双峰寺那边走,到地方有车管所的路标,他们新搬过去的)
4.在车管所的墙上有流程图,手续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办了第一步,走的时候在问问下一步怎么做,他们都会告诉你的。顺利的话有半天就可以拿到牌照了。建议你早上早点去就可以。(不用找代办,找了你也要跟他后面跑,因为上牌的时候有很多是要本人到场的)
上海市更换车牌的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上海市更换车牌的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至2号楼8号窗口办理。
(二)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到2号楼12号窗口确认机动车。
(三)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四)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到2号楼8号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领取《待办单》。
(六)凭《待办单》到1号楼21-24号窗口等待选号,选号完毕后在25号窗口确认车辆牌号,到44–46号窗口付牌证费后到20号窗口等待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到1号楼16-18号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车辆需拍两张照片到1号楼26号窗口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八)机动车注册登记完毕后,请认真查阅《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上内容是否正确,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
三、车牌有一圈黑框要罚款吗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20)的规定:
1.可使用车牌架辅助安装号牌,车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
2.此处车牌架应是固定式车牌架,保护号牌且不影响号牌字符识别,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车牌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车牌架。
3.机动车车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集体企业改制上市有哪些步骤?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进行产权界定,进行资产评估,到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步骤
根据各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同,房屋拆迁流程不是完全一样,但总体上来说有以下几步:第一,政府发布拆迁公告;第二,进行拆迁补偿协商;第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第四,先拿补偿再搬迁。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申请简易步骤,是普通步骤还是简易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事人可以申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吗 当事人可以申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适用简易程序的消极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规定》第l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5、人民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异地诉讼离婚步骤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异地诉讼离婚步骤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通过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2、法定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除上述情形外,可结合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婚破裂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异地诉讼离婚步骤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异地诉讼离婚步骤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通过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2、法定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除上述情形外,可结合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婚破裂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什么是小额诉讼步骤?什么是简易步骤?小额步骤与简易步骤对比
[律师回复]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什么是简易程序?小额程序与简易程序对比
一、小额程序的概念
小额诉讼程序指基层极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工资30%以下的,一审终审。(也就是说小额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里争议标的额比较小的一类)(海事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符合条件也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二、哪类案件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但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纠纷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2.涉外民事纠纷
3.知识产权纠纷
4.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5.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三、举证期限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
四、一审终审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中所有的判决、裁定,包括实体判决以及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均为一审终审。
五、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较一审普通程序简单的审判程序。之所以简便,是指它相对于第一审程序中的普通程序而言程序简单,易于执行、方便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规定。
六、下列哪些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1.时被告下落不明
2.发回重审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七、简易程序的特点
1.程序简化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用简便的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进行审理前准备等,但是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2.举证期限和答辩期灵活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准许,但不得超过15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
3.审理组织简单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4.开庭方式灵活
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提出申请,由人民决定是否准许。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
5.审理组织简单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八、小额程序与简易程序对比
1.二者产生的时间不同。从历史上来看,简易程序先于小额诉讼程序制度而出现。简易程序制度的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教会法时期,当时,普通程序在审理期限上的滞后性以及诉讼成本的高昂引起了教皇的注意,在鼓励法官尽可能减少诉讼费用却收效甚微以后,案件最终在各种争论声中被区分为普通诉讼程序和简易诉讼程序。而在今后审理简易诉讼案件时,一些繁琐无用的纯仪式性的程序即被免除。至于完全严格意义上小额诉讼制度的概念,基本上是20世纪初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才出现的产物了。
2.二者产生的理念不完全一样。从理念上讲,简易程序的设计目的并非是应对一种新出现的诉讼标的,而仅仅是为了使繁琐的诉讼程序更加简便易行,其追求的价值在于诉讼效率与公共便宜。而对于小额诉讼来讲,如前文所述,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到最近若干年才出现的产物,其产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大生产的经济和社会形势。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小额诉讼的原告人甚至并非直接针对争讼标的本身提讼,如专门设立的包括小额诉讼在内的公益诉讼,这种诉讼形式是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矛盾而行使公民的监督权,是为公益而。 
3.两者程序规定不尽相同。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来讲的,虽然程序上更为简易,但仍是一种较为完善的诉讼程序;而小额诉讼程序虽然从本质上讲是比简易程序更为简化的程序,但由于其对象和理念的特殊性,所以规定了一些特殊的制度程序,如:一般不进行证据调查,当事人不得上诉、禁止反诉等,有的地方甚至有非诉讼程序的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公司上市步骤大概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