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哪一类案由?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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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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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话是属于民事案由这一类的,但是如果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同时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损害了财产的话就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要参考市场价值的。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哪一类案由?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哪一类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这一类案由的。

财产损害纠纷赔偿主要是指因为侵权或损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伴随物质损失、因此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损失或减少,间接损失可得利益(包括可实现预期收益)的减少。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既可能是属于民事案件案由也可能是属于刑事案件案由的,主要是看是否构成了刑事犯罪这一条件的。同时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是实物赔偿、折价赔偿还有修复等赔偿范围的。如果是要进行诉讼的话,管辖地是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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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哪一类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民事案由,涉及不动产或动产损害。不动产纠纷由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动产则遵循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明确案由和管辖法院有助于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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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纠纷属于侵权类吗?
财产损害纠纷属于侵权类;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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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有没有改
[律师回复]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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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什么案由
这类赔偿的案由是侵权纠纷,具体的侵权类型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赔偿的项目有很多,不仅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还包括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事案件,要由法院负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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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是单纯的民事诉讼,即人交通事故引起的身损害赔偿案件,也可以是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案件,均属于侵权范畴。也可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果肇事者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伤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入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治疗费、化验费、药费、住院费等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哪些费用不能得到赔偿
1、受害人自己在药店买药,没有开具正规发票,那么,这部分医药费就无法向车方主张赔偿
2、受害人合理的医药费支出才能获得车方的赔偿,若为明显不合理的医药费支出,如高昂的保健药品费用等,一般都无法获得理赔。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害而本应获得却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法得到或者无法完满得到的利益。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包括陪护人员陪护病人,受害人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义务人赔偿交通费以受害人提供的正式票据为支付凭证,没有正式票据的一律不赔。正式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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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哪些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哪些纠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可以是单纯的民事诉讼,即人交通事故引起的身损害赔偿案件,也可以是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案件,均属于侵权范畴。也可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果肇事者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医疗费
(一)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伤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入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治疗费、化验费、药费、住院费等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哪些费用不能得到赔偿?
1、受害人自己在药店买药,没有开具正规发票,那么,这部分医药费就无法向车方主张赔偿;
2、受害人合理的医药费支出才能获得车方的赔偿,若为明显不合理的医药费支出,如高昂的保健药品费用等,一般都无法获得理赔。
误工费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害而本应获得却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法得到或者无法完满得到的利益。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包括陪护人员陪护病人,受害人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义务人赔偿交通费以受害人提供的正式票据为支付凭证,没有正式票据的一律不赔。正式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就医住院相关费用赔偿、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却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里的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因为就一般伤害而言,受害人一般不需要特别补充营养。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因为伤害重,不一定造成残疾。反之,伤害轻,也不一定不造成残疾。总之,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参照医疗机构就案件出具的意见。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死亡人亲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费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后事,同时也是确定一种赔偿项目和具体赔偿标准;按照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所在地的有关标准来确定丧葬费的标准;具体标准以该地职工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累计计算6个月,其总和便是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丧葬费总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人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是一般是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二、离婚后损害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离婚后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后的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应以无过错方在离婚之前遭受财产上的损害而提起赔偿请求。离婚后的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因离婚而受到的财产期待权损失除外。
离婚后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在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以离婚后提起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可结合多种因素酌定。
三、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哪几种情形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将不予支持。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经人民调解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曹建明主编、最高人民民事案件案由课题小组编著:《最高人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人民出版社2008年2月第1版,第36页。)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本人认为,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无过错方没有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将不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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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什么案由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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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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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哪些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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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中有很多的案由明目,请问合同纠纷中承揽合同案由属于哪一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合同纠纷中承揽合同案由属于哪一类的问题,参见以下案由:
  
一、代位权纠纷
  
1.代位权纠纷
  
二、撤消权纠纷
  
2.撒销权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
  
(2)撒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三、悬赏广告纠纷
  
3.悬赏广告纠纷
  
四、买卖合同纠纷
  
4.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招标投标买卖纠纷
  
(5)拍卖纠纷
  
(6)互易纠纷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6.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7.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
  
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9.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10.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1
1.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1
2.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1
3.房屋拆迁合同纠纷
  
六、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
  1
4.供用电合同纠纷
  1
6.供用水合同纠纷
  1
6.供用气合同纠纷
  1
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七、赠与合同纠份
  1
8.赠与合同纠纷
  1
9.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八、借款合同纠份
  20.借款合同纠纷
  
(1)(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纠纷
  
(2)企业之间借款纠纷
  2
1.民间借贷纠纷
  
九、借用合同纠纷
  2
2.借用合同纠纷
  
十、租赁合同纠份
  2
3.租赁合同纠纷
  十
一、融资租赁合同纠份
  2
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十
二、承揽合同纠份
  2
5.加工合同纠纷
  
(1)对外加工装配合同纠纷
  2
6.定作合同纠纷
  2
7.修理合同纠纷
  2
8.复制合同纠纷
  
(1)印制合同纠纷
  2
9.测试合同纠纷
  30.检验合同纠纷
  十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3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3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
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3
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十
四、运输合同纠份
  
(一)客运合同
  3
6.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3
7.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1)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
  3
8.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国际铁路旅客联运合同纠纷
  3
9.水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内河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2)沿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40.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国际航空旅客联运合同纠纷
  
(二)货运合同纠纷
  4
1.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
2.铁赂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
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
4.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
5.管道运输合同纠纷
  4
6.联合运输合同纠纷
  
(三)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4
7.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十
五、技术合同纠份
  4
8.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4
9.枝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50.技术进口合同纠纷
  5
1.技术出口合同纠纷
  5
2.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5
3.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5
4.技术培训合同纠纷
  5
5.技术中介合同纠纷?
  5
6.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
  5
7.科枝成果转化合同纠纷
  十
六、知识产权合同纠份
  5
8.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
  5
9.专利权转计合同纠纷
  
(1)发明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2)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3)外观设计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60.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6
1.商标权转计合同纠纷
  6
2.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6
3.委托创作纠纷
  6
4.合作创作纠纷
  6
5.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出版合同纠纷
  
(2)表演权许可合同纠纷
  
(3)作品翻译许可合同纠纷
  
(4)作品改编许可合同纠纷
  
(5)作品广播权许可合同纠纷
  6
6.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
  6
7.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6
8.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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