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从事的工作内容需要体现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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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里从事的工作内容需要进行明确的体现。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一份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其中劳动者需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就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体现,避免出现后续的纠纷。
劳动合同里从事的工作内容需要体现吗?

一、劳动合同里从事的工作内容需要体现吗?

劳动合同里从事的工作内容需要进行明确的体现。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填写。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员工在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需要针对合同中涉及到的各项内容都进行明确的约定,需要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签署,其中必须要对员工将要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详细的约定,如果双方对于内容有任何异议的,都需要进行充分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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