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岗位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写明员工的工作岗位,该劳动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必备条款,而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就是必备条款,不含这些条款,劳动合同无效。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岗位有效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岗位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能工资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写明。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完整。劳动合同不仅要列明职位、期限、待遇等方面,更要详细列明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要避免模糊不清、易生歧义的语句,应尽量用明确无歧义的语言表述得清楚无误。另外,劳动合同还应列明企业的劳动纪律,或以附件的形式附上企业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必不可少的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2、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向受聘人员充分说明,特别是关系其重大利益却容易被忽略的条款,如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保密等条款,这样可以避免误会及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3、聘用人员后的培训要到位,内容要完整无遗漏,既包括岗位技能培训,也包括企业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培训,且要留下员工接受培训的证据,如要求员工签名的签到单,上面应列明培训内容。这些都有助于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诉讼

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写明工作岗位,这个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完整,需要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要清晰;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要合适;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要符合法律要求。上面提到的这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岗位有效吗?
一键咨询
  • 145****0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63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调岗逼辞职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写明岗位工资,公司私自调换劳动者工作岗位,强迫员工辞职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去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签订的合同未写明签订日期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9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签订的合同未写明签订日期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签订没有日期写明,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签订没有日期写明,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调岗被逼辞职怎么办?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1、项规定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立马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当中没有写明岗位职务的情况下也并不违法,就是说这份劳动合同不会因为没有写明岗位职务就被判定成为无效的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必须要写清楚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务,没有这一条款的话,可以不签字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签订合同手写的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应该有签订过合同,最常见就如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签订合同时候是需要当事人进行签名的,这样才会生效。那么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也有效吗
那么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这个合同对你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你名义的人自己承担。然而,你如果愿意接受这个合同,可以对该合同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就要承担合同义务并享有合同权利。
必须注意的是,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代理行为有效。这个条件就是,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表示否认或者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人有代理权的。也就是我们说的“表见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作中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工作岗位岗位模糊怎么办
工作岗位是随事定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事设岗。 岗位是组织要求个体完成的一项或多项责任以及为此赋予个体的权利的总和。工作中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工作岗位岗位模糊怎么办,应该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能工资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能工资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有一个朋友是深圳龙岗区的,当时雇佣工人是自己拟定的劳动合同,现在她就觉得自己写的合同会不会无效,想问龙岗劳动合同律师写的会更加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只要内容合法就有效,当然律师可能更专业,以下是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你可以看看:
用人单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聘用人(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岗位(工作)从事职务,并兼任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职务)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加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
六、周日双休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西安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月工资的%.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发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
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
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⑵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
⑶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
⑷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
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
(5)、有贪污、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⑹、有吸毒、赌博恶习的;
⑺、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⑸、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以上就是关于龙岗劳动合同律师写的会更加有效吗的解答,望采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岗位有效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