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的原因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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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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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书面正式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但是实践中经常由于合同主体部分未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标的不明确,合同履行期限不够清晰,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理解不一致造成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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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违约的原因是什么?

劳动合同违约的原因,从目前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在合同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因为对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不全面或者根本不了解,在签约时没有认真考虑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2、由于合同的标的不明确、不具体而造成的违约。

这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这主要是法律上的问题,我国劳动法有关薪酬的规定比较宽泛,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薪酬争议时法律往往不能提供更好的参考作用。这样也会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

3、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4、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债务行为发生以后,应依据何种根据使其负责。归责原则体现了对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和是否尽到注意义务的行为的法律上的价值判断,体现了对劳动合同当事人违约结果承担责任的不同态度。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主要有两种: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前者是指对当事人违约责任的追究不仅要有违约行为,还要有当事人的过错,即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有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的行为。

后者是指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对该违约当事人的主观上有无过失及是否尽到注意义务不予考虑,即使该当事人无任何过错,也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现行的合同法采用的是无过错的归责原则。

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阐述大多数都沿用了原合同法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过错原则,即无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其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违约行为和过错。而基于这种归责原则我们就得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

因为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确定违约方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往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合同的履行仅对债权人有利益而对债务人无利益,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仅就故意和重大过失负责,对于轻过失不承担责任。

2、如果合同履行不仅对债权人有利,而且对债务人也有利,或者仅对债务人一方有利,债务人应就其故意和一切过失造成的合同不履行的后果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既是对劳动者的一种权益保护措施,也是双方确定劳动义务和拥有权利的法定有效文书,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主动辞职,需要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得到同意,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造成竞业限制损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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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是一般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但如果造成了公司重大的损失,那么就可以按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但在赔偿的时候一般是不能高于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七十;这都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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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合同法对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处理规则
[律师回复] 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合同法对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处理规则当事人一方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这一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与第三方按法律或约定解决纠纷。关于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问题,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第三人原因的理解。
①第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合同法对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处理规则当事人一方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这一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与第三方按法律或约定解决纠纷。关于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问题,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第三人原因的理解。
①第三人原因并不局限于“第三人”的行为。如邮政物品丢失,其丢失与否决定了当事人是否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至于是否是第三人的行为而导致邮政物品丢失,则与是否发生无过错责任无关。
②第三人原因是否必须为第三人“行为”不一定。如因邻近工厂意外失火而烧毁合同标的物的情况。
③第三人原因是否查证属实,也无关紧要,因为有的第三人原因是可以通过证明方法获得证实的,有的则无法证实。
④第三人原因与不可抗力事件。第三人行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构成不可抗力。但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则需根据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予以具体分析和判断。
(2)合同法对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处理规则。
①合同一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况下,第三人并不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亦不得向第三人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
②当事人一方与第三方的关系依法律规定或约定处理。在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当事人一方应首先向对方承担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第三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因第三人原因违约而使违约方遭受了损失,违约方当然可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3)在审判实践中,对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诉讼,可根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第三人作为诉讼第三人。在产品责任中,合同相对方可能向第三人直接基于产品责任提讼。如甲出售乙制造的不合格的热水器于丙,因漏电致丙身体受伤,此时,丙得基于侵权行为向乙。但此时诉讼事由并非违约责任,而系侵权责任。我国合同法并没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因此,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也应按因合同法第121条处理。合同一方对第三方不享有诉权,违约方仍需向合同相对方履行,之后再向第三人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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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公约违约的原因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行业景气度低迷类所致:该类型的违约路径可以作如下刻画。经济下行,下游产业需求低迷,使得处于上中游的强周期产业(如煤炭、钢铁、有色、新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亏损导致资产大幅缩水;但由于工资刚性和各类税费使得营业成本没能随产品价格下行而成比例地下降,大幅侵蚀企业利润;但由于在上一景气中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债务规模大幅攀升,短期债务集中到期引起流动性风险快速积聚,最终导致发债主体自身偿债能力下降甚至资不抵债。此种类型的违约主要集中产能过剩行业,如煤炭、钢铁、光伏、化工等,发行人性质包括民企、央企、地方国企,但以央企及地方国企为主。总体而言,这类违约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个别企业高于90甚至已经大大超过100;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绝大部分都小于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带息债务小于0.1,即不论是存量资产的偿债能力,还是经营创造现金流,都难以有效偿还存量债务。总而言之,此类违约是由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引起的。
2、企业经营不善与突发性的风险事件冲击叠加引起:此类违约酝酿时间较短,事前更不可测。之所以不可预测,是因为它们的财务指标并没有显示出长久的恶化,这也与行业景气长期低迷类违约很不相同。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并不很高,整体处于较为合理的范围内,速动比率也各不相同,大致在0.5-1.0之间,流动比率多数大于1,长短期偿债指标明显好于第一类违约企业。但大多数发行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带息债务依然小于0.1,这表明,债务的流动资金保障非常脆弱,一旦因公司治理或股权问题等产生突发性的事件冲击,就很容易引发流动性紧张进而导致违约。
这类违约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股东背景较弱,发行人自身的经营能力一旦受制于核心资产,一旦核心资产被剥离,债券信用就主要依赖于内部及外部担保。但遗憾的是,此类企业普遍受到股权事件、公司管理等冲击,内部担保形同虚设;发生违约后外部偿债担保也难以发挥信用缓冲的作用,无法通过有效的融资活动提供偿债资金。例如,在此类违约中,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与带息债务总额之间的比率,绝大部分都低于1,有的甚至不到0.2。一旦爆发违约风险,投资者对于债务偿还的保障性就大大降低。
3、由外部信用支持风险而导致的违约:在此类违约中,主要是由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关联关系而爆发违约风险。根据母子公司之间的相对强弱,可分为母强子弱型和母弱子强型。前者以国企较多,侧重实质性担保。但由于子公司对集团的重要性下降而遭母公司“弃子”,使得母公司不愿意为子公司的债务履行担保责任。
母弱子强型主要是集团中优质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但由母公司发债。此类以民企较多,通过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成为其重要的融资方式。
4、另类违约:另类违约一般不涉及应付本息的拖欠,主要包括二级市场债券暂停交易或提前还款。此类违约虽不危及债券持有人的本息安全,但任何违背债券合约条款的行为,均应视为违约。
债券违约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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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原因有:一方拒绝履行的、不适当履行的、未完全履行的、履行方式不完全的、义务不完整的等,对于上述情况都是属于合同违约的原因,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合同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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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债券违约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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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的违约有哪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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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疫情的原因,单方面违约网约车
[律师回复] 合同单方违约怎么处理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公司债券违约是什么原因?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行业景气度低迷类所致:该类型的违约路径可以作如下刻画。经济下行,下游产业需求低迷,使得处于上中游的强周期产业(如煤炭、钢铁、有色、新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亏损导致资产大幅缩水;但由于工资刚性和各类税费使得营业成本没能随产品价格下行而成比例地下降,大幅侵蚀企业利润;但由于在上一景气中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债务规模大幅攀升,短期债务集中到期引起流动性风险快速积聚,最终导致发债主体自身偿债能力下降甚至资不抵债。此种类型的违约主要集中产能过剩行业,如煤炭、钢铁、光伏、化工等,发行人性质包括民企、央企、地方国企,但以央企及地方国企为主。总体而言,这类违约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个别企业高于90甚至已经大大超过100;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绝大部分都小于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带息债务小于0.1,即不论是存量资产的偿债能力,还是经营创造现金流,都难以有效偿还存量债务。总而言之,此类违约是由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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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弱子强型主要是集团中优质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但由母公司发债。此类以民企较多,通过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成为其重要的融资方式。
4、另类违约:另类违约一般不涉及应付本息的拖欠,主要包括二级市场债券暂停交易或提前还款。此类违约虽不危及债券持有人的本息安全,但任何违背债券合约条款的行为,均应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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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合同违约原因是什么
设备合同违约原因包括不履行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质量问题、不支付设备货款等原因。设备合同概念过于广泛,实际可能包括设备买卖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设备融资租赁合同等等,但本质上都是与设备相关的合同违反相关约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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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一方对合同违约怎么处理,因第三人原因而违约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一、一方对合同违约怎么处理对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式: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3、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应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4、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因第三人原因而违约怎么处理违约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第三人迟延交货造成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原因构成意外事故致使一方当事人违约,且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法律规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应当直接承担责任。例如依照消费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出售商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制造商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受损害的消费者直接请求生产者赔偿的,生产者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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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的公司债券有哪些原因?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行业景气度低迷类所致:该类型的违约路径可以作如下刻画。经济下行,下游产业需求低迷,使得处于上中游的强周期产业(如煤炭、钢铁、有色、新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亏损导致资产大幅缩水;但由于工资刚性和各类税费使得营业成本没能随产品价格下行而成比例地下降,大幅侵蚀企业利润;但由于在上一景气中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债务规模大幅攀升,短期债务集中到期引起流动性风险快速积聚,最终导致发债主体自身偿债能力下降甚至资不抵债。此种类型的违约主要集中产能过剩行业,如煤炭、钢铁、光伏、化工等,发行人性质包括民企、央企、地方国企,但以央企及地方国企为主。总体而言,这类违约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个别企业高于90甚至已经大大超过100;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绝大部分都小于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带息债务小于0.1,即不论是存量资产的偿债能力,还是经营创造现金流,都难以有效偿还存量债务。总而言之,此类违约是由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引起的。
2、企业经营不善与突发性的风险事件冲击叠加引起:此类违约酝酿时间较短,事前更不可测。之所以不可预测,是因为它们的财务指标并没有显示出长久的恶化,这也与行业景气长期低迷类违约很不相同。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并不很高,整体处于较为合理的范围内,速动比率也各不相同,大致在0.5-1.0之间,流动比率多数大于1,长短期偿债指标明显好于第一类违约企业。但大多数发行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带息债务依然小于0.1,这表明,债务的流动资金保障非常脆弱,一旦因公司治理或股权问题等产生突发性的事件冲击,就很容易引发流动性紧张进而导致违约。
这类违约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股东背景较弱,发行人自身的经营能力一旦受制于核心资产,一旦核心资产被剥离,债券信用就主要依赖于内部及外部担保。但遗憾的是,此类企业普遍受到股权事件、公司管理等冲击,内部担保形同虚设;发生违约后外部偿债担保也难以发挥信用缓冲的作用,无法通过有效的融资活动提供偿债资金。例如,在此类违约中,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与带息债务总额之间的比率,绝大部分都低于1,有的甚至不到0.2。一旦爆发违约风险,投资者对于债务偿还的保障性就大大降低。
3、由外部信用支持风险而导致的违约:在此类违约中,主要是由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关联关系而爆发违约风险。根据母子公司之间的相对强弱,可分为母强子弱型和母弱子强型。前者以国企较多,侧重实质性担保。但由于子公司对集团的重要性下降而遭母公司“弃子”,使得母公司不愿意为子公司的债务履行担保责任。
母弱子强型主要是集团中优质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但由母公司发债。此类以民企较多,通过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成为其重要的融资方式。
4、另类违约:另类违约一般不涉及应付本息的拖欠,主要包括二级市场债券暂停交易或提前还款。此类违约虽不危及债券持有人的本息安全,但任何违背债券合约条款的行为,均应视为违约。
我是承租方,要违约有原因可以不承担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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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咋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实际原因写即可。劳动者只是履行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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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最近签合同了,但是现在已经违约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大家知道因个人原因旅游合同违约一个个怎么办?
[律师回复] 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分则中,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不同地区法院的法官判案时也出现诸多差异,有的判决甚至根本违反了公平正义的目标。笔者认为,对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旅游合同违约依法主体不同可分为旅游者的违约与旅行社的违约,旅游合同违约大多为旅行社的违约,只有少数为旅游者的违约。 第
一,旅游者的违约。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如代办出国手续、预订交通工具、膳宿等手续。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如提交所需之必要证件。当旅客不进行协助,并经旅行社于合理期限催告,旅游者仍不行使这些义务将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如守时、准时义务,从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
二,旅行社的违约。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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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土地合同违约的原因吗?
[律师回复] 土地租赁合同书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常住地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常住地址:为充分开发使用闲置土地潜力,使其发揮更好经济效益,依照有关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有这些协议: 一、出租土地的基本情况甲方出租地为的水田(旱地、岭地)合计面积为。60.55亩(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按《土地延包法》依法有偿转让使用权给乙方种植糖料蔗,承包土地界线详见土地延包证复印件(附件)或经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二、承包土地期限 1、承包期限为 2、承包期满时,乙方如有当年甘蔗尚未曾收完时,则甲方应给予延期收完当年甘蔗,且免收此期间内的承包费,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过二0一六年四月三十一日。 三、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应在当年春节前一次清。 四、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权属证书给乙方复印,并将所承包的土地用红线勾出。在承包期内发生土地纠纷时由甲方负责调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土地纠纷而使乙方利益受损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承包期内,乙方有在该土地上自主生产经营和转让的权利,甲方出租的土地上原有的水源及交通等基础设施乙方可以无偿使用;同时乙方因生产需要在出租土地上实施机械深耕深松、灌溉排水、道路交通设施维修等,甲方不得加以干涉。 3、在承包内,如遇国家因修路等原因征用到该承包地,所补偿的青苗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征用费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按征用面积减免相应的承包金。 4、乙方应按合同合理开发使用土地,并按期缴纳承包费,如不按期交付承包费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土地。承包期满后,乙方须用拖拉机打平甘蔗蔸后再把土地交还给甲方。 5、承包期满后,甲方收回土地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包。 6、由于不可抗力引发事故而需要止或延长合同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相关法律处理。 五、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任一方都不得随意单方终止合同,单方违约者将按对方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 六、双方不能因当事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条款的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存一份,村民委留存一份作为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废止。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公证单位:合同签订日期:期望我的回答可以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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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约吗
因疫情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属于违约,而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本人的工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双倍支付赔偿金,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强行恢复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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