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写好?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0人
专家导读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的书写是要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进行确定的。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如果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数额未做详细的约定,双方可以补充签订薪资确认单或薪资构成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同样的效力。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写好?

劳动合同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如果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数额未做详细的约定,双方可以补充签订薪资确认单或薪资构成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同样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求职者一旦求职成功,办理入职时都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就是有力证据。工资情况由双方协定好的金额是多少写多少,试用期内不少于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对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好一定有所了解。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是非常重要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签订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防止产生劳动纠纷。此时是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是要及时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写好?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3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4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写好?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写好?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签订劳动合同要写工资吗?
签订劳动合同要写工资的。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主要目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的数额或计算办法。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工资支付的期限和形式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购车合同写的是订金,收据写的是定金,能退订金吗?
[律师回复] 有影响。根据收据确定支付款项的性质。从法律行为发生的先后看,收据在合同之后,即使之前约定的是定金,也可以变更为订金。以合同条款为准,但还需看过具体材料而定。
1、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下称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下称接受方)。”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定金具有两个作用,它不单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还对合同起到担保作用。
如双方合同对违约的处理方法没有明确约定时,若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接受方返回定金若接受方违约,应双倍返回给付方所支付的定金数。
2、什么是“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接受方的保证。
若接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接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即使有也是给付方对接受方的单方保证)。所以如果当出现上面视频中这种购车纠纷时,4店有权不返还消费者之前支付的“定金”如果之前支付的是“订金”,除扣除部分违约金外,消费者可以要回部分订金。而如果你自己将“订金”私自理解为“定金”的,当出现纠纷时,就算找也无济于事,这种情况基本都不受理,只能私自找对方协商去。
简单来说,如果你在4店签订的是“定金”,若自己反悔了,之前支付的定金也将随着全部“打水漂”,但如果4店违约了,你将得到双倍的赔偿如果你在4店签订的是“订金”,若自己反悔了,扣除违约金外,可以收回一部分或全部收回订金,而如果是4店违约了,同样也得不到双倍的赔偿。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房签订订房协议书,定金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房定金协议怎么写?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现乙方希望租赁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江阴市 镇 村(路) 幢(号) 室。 二、房屋使用性质: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 。 三、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 )。 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同时乙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费 1 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 元整。乙方以 形式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 (一般为季度付,半年付,年付)押金为 元。 2 物业管理费由 方负担。 六、其他 1 甲乙双方商定在 年 月 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若是代理人签约,应还带好代理人有效证件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2 甲乙双方商定好的租房附属设施: 甲 方: 乙 方:   中介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业务员: 时 间: 时 间:   时 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签几年好
劳动合同有以下三种类型,具体签订多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公司的要求来确定:(1)有固定期限;(2)无固定期限;(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收订金,应该写这个“订”呢,还是“定”?哪个是法律上规定写的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根据最高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签订劳动合同签几年好
劳动合同有以下三种类型,具体签订多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公司的要求来确定:(1)有固定期限;(2)无固定期限;(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购房合同怎样写,订金合同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品房预订定金合同怎么写 甲方:(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预订方 ):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书号:_________),并经____________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 (______币)_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 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币)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 币) ______元整。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不超过十五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 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不超过十五天)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期限内未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_________ 、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签订的合同未写明签订日期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签订的合同未写明签订日期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如何写?
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情况来进行书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就有关工资待遇等情况进行协商认定,并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签订的合同未写明签订日期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写好?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