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几个要求?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以下三个要求: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等组织; 作为劳动者一方,根据法律规定, 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如法律规定, 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 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从事上述工作, 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3、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任何一方采用欺诈、 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总的来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私自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劳动合同文本本身就是各自保管的,如果两份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一致,肯定是有问题的。事实上,对于用人单位提出来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请求,如果员工认为不合理,员工也可以拒绝变更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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