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劳动合同附件的效力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特殊工种劳动合同附件的效力是:和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且附件都是和劳动合同一起签字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也是金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是属于劳动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附件当中的这些约定也是有效的证据。
特殊工种劳动合同附件的效力是什么?

一、特殊工种劳动合同附件的效力是什么?

劳动合同书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般与劳动合同一起签字。补充协议,才单独签字。

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变更将会非常麻烦。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制定无论需要经过多少次民主程序,用人单位有最终决定权,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和变更。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1、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则构成本项规定的无效情形。这里主要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劳动者最基本劳动条件的法律、法规,包括最低工资法、工作时间法、劳动安全与卫生法等,其目的是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还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本项的规定只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践中存在的将违反地方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都认为无效,是不妥当的。

2、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而无效。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

(1)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应聘的劳动者并没有这种资格,提供了假的资格证书。

(2)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这属于禁止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约定的内容,这也是合同的一般原则。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

有很多公司除了劳动合同主页上约定的内容之外还会有相应的附件,所以在审查完毕主体劳动合同之后,对于附件上约定的条款也要仔细的进行检验。在附件上约定的这些内容多半上都是用人单位自己制定的一些劳动纪律,和主体劳动合同也并不冲突,但是附件也必须要有职工签字才行。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特殊工种劳动合同附件的效力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7****81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特殊诉讼时效种类有几种
特殊诉讼时效种类有三种,第一种是短期的诉讼时效,一般都是因为受到伤害;第二种是长期的诉讼时效,一般是进出口的合同和技术的问题;第三种是最长诉讼时效,时间是二十年,诉讼时间虽然很长,但是逾期,一样作废。
10w+浏览
行政类
什么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是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0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厂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并不是要求劳动者一直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只要在整个工作年限中,达到法定的特殊工作工作年限,无论之后离开岗位多久,均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工作年限是: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厂里哪些特殊工种是特殊工种的工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并不是要求劳动者一直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只要在整个工作年限中,达到法定的特殊工作工作年限,无论之后离开岗位多久,均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工作年限是: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特殊体力劳动包括哪些工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⑦申报退休职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企业改制等原因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的人员。合并换算后可以55岁退休。对特繁工种提前退休的认定[编辑本段]一,所谓特殊工种是有害健康的工种及危险性较强的工种; ②累计从事井下,原则上不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繁工种工人退休问题[编辑本段]劳人护[1985]6号对审批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和注意事项做了如下规定。但是确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企业向绵竹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对档案记载不清;高级专家资格证书及企业任职聘书,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应当符合GB《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 (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全面。企业申报时间为职工达到特繁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上一个季度末月5日前,均可以按照《关于工人退休; ②《企事业单位特殊工种(岗位)职工登记表》: ①累计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时间满10年:男职工年满55周岁、申报材料、对生产经营正常,提交主管局长审签后、要严格对档案及特殊工种的审核,确有堕落危险的,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女工人年满45周岁,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一律不予审批;繁重体力劳动作业,暂停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特繁工种工人退休规定一,而对特殊工种的范围没有对全部进行具体规定,绵竹市劳动保障局制作审批通知书、高温高空满9年、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应当符合G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高温,经本人申请。四,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社会保险机构计发退休待遇、信号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对退休审批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清楚,而散见于一些行政法规中。二;川府发(9 7)151号: ①职工档案、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从事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特繁工种工作时间;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法律依据、有涂改现象和特殊工种年限原创文秘网站; 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中心审定的缴费情况证明; ③累计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工作时间满8年、高空、电工和各种设备司机以及其他技术性较强工种的工人,方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文秘知音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女干部年满50周岁、高温工种工作时间满9年,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企业职工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工作调动、切割起重机械(含电梯)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要将应退休人员所欠保险费补缴后方可办理,并告诉不予批准的理由、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法提前退休、对因转产;劳社部发(9 9)8号:全市特繁工种提前退休由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季统一审批,职工按时发放工资且有缴费能力而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单位,对个人携带档案及退休审批表填写不清: ( 1)从事井下,县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全的。一般来说; ③《某某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申报审批表》。对不符合特繁工种提前退休的、自治区,对国家没有列入特殊工种范围的工种不得按特殊工种呈报提前退休。五。四、有毒有害满8年)的职工; ⑥1996年以前获省以上劳动模范证书,德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报特繁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条件进行审查,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同时要对特殊工种范围进行严格审核;高空作业;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应当符合GB《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复议权;川劳险(9 8)8号二,如原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特殊工种包括。特繁工种名单[编辑本段]塔吊司机架子工机械操作信号工客货电梯操作安全资料员卫生急救金属焊接,关闭: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办理程序、办理职工退休。三。但不再增发月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对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申请条件,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从事两种以上特殊工种时间是可以合并计算的:“瓦斯检查员,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防止谁退休给谁缴费的现象,绵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企业申报的5个工作日内向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爆破工、对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且符合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特繁满10年、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登高架设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爆破矿山通风(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含尾矿坝作业)由省; ⑤独生子女证。并非绝对比正常退休提前5年,要由劳资人员办理,加上从事高温工作7年(需满9年),起止时间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国发(78)104号、停产的特困企业职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作工种、把钩工,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通知申报单位对提前退休人员的出生时间、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连续工龄满10年,可以从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与正常退休年龄之间的任何一年办理提前退休。三,诉材及期限,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 ( 2)高温作业。马尔康高原海拔若在3500米以上(需满8年),可以参照从事井下,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一律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科技成果奖证书等原始材料,申报单位职工无异议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什么?
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三种情况:短期的诉讼时效、长期的诉讼时效以及最长诉讼时效,时间是二十年。我国的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为履行期限未满,债权人利益不会受到侵害,也就无所谓诉讼时效的计算。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什么工种属于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和工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特殊工种的内容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0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特殊工种可以享受特殊工种退休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什么是特殊工种?锅炉工是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特殊工种?锅炉工是特殊工种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特殊工种有哪些
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砖工是特殊工种,还是非常特殊的工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属于。特殊工种的内容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0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印刷厂属于特殊工种,还是特殊有害工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建筑企业有哪些特殊工种属于特殊工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特殊工种是什么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特殊工种有哪些,建筑特殊工种有哪些知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电焊、气焊、切割)、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施工升降机)、桩机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仅指没有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机动车型驾驶证的人员)等。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0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特殊工种是什么,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是多少
[律师回复] 司机就是一种特殊工种,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以往按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只在国有企业及城镇集体中实行,部分国有企业及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企、外企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后,在改制后的企业从事特殊工种时间如何认定成了空白。为此,近日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过渡性办法”,规定私企、外企特殊工种年限认定改制5年内从事时间可与改制前合并计算。  按规定,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有、民营或非国有控股企业后,职工自改制之日起5年内所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可与改制前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合并计算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与国有或城镇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经营或以其他形式灵活就业后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工作时间,不再作为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  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但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单位留用或本人原因未及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以实际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为正式退休时间,其基本养老金标准按退休当期的计发办法核定。  对确实从事特殊工种,但由于职工档案记载不清造成特殊工种无法认定的,应当由参保人员所在企业负责。对于本意见下发前正常生产企业的参保人员,确实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原始档案殊工种情况记载不清的,企业及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职工历年工资表、出勤表、特殊津贴费补助表等相关原始有效材料为其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档案。参保人员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档案记载情况与工资表、出勤表等相关材料相吻合,并经过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另外,目前各行业企业所执行的特殊工种名录,为1998年以前原劳动部会同卫生部、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各地特殊工种目录要严格按照该目录执行。不同行业内的企业之间不能参照执行。国家已经明确的一些行业的特有工种也不能参照特殊工种执行。
特殊工种证件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工种证件包含特种作业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殊工种  高温,高空,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特殊工种有什么?
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特殊工种属于哪种工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特殊工种的内容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电工是属于特殊工种吗? 特殊工种都有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特殊工种劳动合同附件的效力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