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中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的,并且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就辞退劳动者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的。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需要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判定,劳动者工作满一年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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