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投资的形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3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不动产投资的形式有,一般按投资主体的不同,会存在有国家投资,企业投资等;按投资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的投资;同时还有按投资的项目不同,分地产的投资和商业房地产的投资。
不动产投资的形式有哪些?

一、不动产投资的形式有哪些?

1、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有国家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

2、按投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3、按投资项目不同,分为地产投资、住宅房地产投资、商业房地产投资、工业房地产投资。

二、不动产投资方式有哪些?

基本建设途径中的基本建设式;房地产开发途径中的楼宇购买式、合作开发式和股权购买式。

1、基本建设式

是指按基建程序进行报建的方式,建设自用的房地产项目。这种建设方式是在房地产开发市场化之前,房地产项目建设的主要方式。房产地开发市场化之后,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对基本建设方式进行的房地产项目建设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主要有三个方面:

㈠是投资主体的限制。一般应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㈡是项目性质和用途的限制。一般应是不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自用、公益性质的房地产项目。如国家投资的公用事业项目等,前述机关、事业单位纯粹自用公益性质的楼宇建设项目;

㈢是各地已停止办理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下称“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

除非符合特定条件或经政府特批,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经营性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不可能。

2、楼宇购买式

投资人审查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该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楼宇的法律状态,并考查该写字楼的地理位置、建筑风格等状况,如认为符合投资人的意图,则投资人与该房地产开发商建立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通过商品房买卖程序获得楼宇的全部权利。

这种方式最为简便。相当于对某特定地区正在进行开发尚未出售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考查,在法律上、经济上和技术上进行分析和论证。在此基础上,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开发商开发的符合投资人意愿的项目,与其谈判达成购买合约。不足之处是:拟购房产所在项目已完成相关法律程序的审批,其规划、建设等事项已很难更改。对于已建设完工的项目的状况,只能在现有市场中进行选择,不能以自己的意愿进行所需楼宇的设计和建设。对于未建设完成之房地产项目,则又存在着预购商品房的风险。

3、合作开发式

如投资人本身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相关经营范围,则选择一家有相应资质、实力和资源的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合作。这种合作既可以是建立合资、合作的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合作方回收其先前投资并获得其应得之利润,而投资人则取得双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楼宇的全部产权。双方各得其所。

合作开发式的本质仍是对双方合作开发项目之楼宇的购买。这种方式区别于楼宇购买式的主要优点是投资人的可控制性增加了。楼宇购买式是买成品,最多只是定作而已。而在合作开发式中,投资人直接进入项目开发的过程之中,可以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依不同的合作开发方式,实施不同程度的控制。通过合作开发,投资人可以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设计理念、建设风格、楼宇的功用等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创作。不足之处是: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涉及到与合作对方的合作,法律关系及协作配合比楼宇购买式相比要更复杂一些。如果进行合作开发,投资人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外,合作开发房地产有两种方式,即不成立项目公司的合作开发方式和成立项目公司的合作开发方式。如采用后一种合作开发方式,则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将会构成一个障碍。

4、购买股权式

由投资人或投资人的关联公司对于一家已经存在或拟创设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进行全面收购。通过收购该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而实现对该公司开发建设或拥有的房地产项目或楼宇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种方式比较前两种方式而言,最大的好处在于,投资收购房地产公司的股权,投资人不发生直接购买或通过合作方式获得房地产权利而产生的购房置物业的税费。不足之处有三个方面:

㈠是投资人对购置股权而拥有的房地产权利比较间接;

㈡是对一家公司股权的收购,投资人需与另一家关联公司联手进行,投资人与该关联公司的关系将对投资人对间接购置的房地产的使用和处置产生一定的影响;

㈢是如不是对一个现成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而是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再去收购其股权,则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也会构成一个障碍。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动产投资就是属于投资者为了获取预期不确定的效益,从而让一定的现金转为不动产的经营,对于这种投资所存在的形式有很多种,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并多考查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动产投资的形式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5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0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产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56****19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25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941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不动产投资的形式有哪些,不动产投资方式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不动产投资的形式有哪些,不动产投资方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劳动者工资形式有哪些
工资形式有: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级以及工资标准检验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量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
24浏览 2025-01-27
不动产投资有哪些?有哪些方式
不动产投资方式一般分为三类:1、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有国家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2、按投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3、按投资项目不同,分为地产投资、住宅房地产投资、商业房地产投资、工业房地产投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工资应当以哪些形式按什么支付给劳动者?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5浏览 2024-09-13
公司投资的形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投资的形式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br/>(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投资。<br/>(2)实物实物投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投资。<br/>(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br/>(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投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投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br/>(5)劳务和信用投资“我国《公司法》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投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投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投资,也可以用劳务投资。”可见,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投资的。<br/>2、以犯罪违法所得财产的投资怎么处理《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对以、、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投资取得股权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规定,即在否定投资人股东资格的前提下,对其股权“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对实践中投资人用、挪用等犯罪所获的货币用于投资的,应防止将投资的财产直接从公司抽出的做法。对货币这种特殊的动产,民法理论上一般均认为占有人具有处分权,投资人即使通过、挪用等犯罪手段取得货币,也不宜认定投资人构成民法上的无权处分,所以在其将货币投入公司后,公司取得货币的所有权。在追求犯罪行为的责任时,不宜直接从公司抽回货币。而且,货币是典型的种类物,用处置投资人就该货币形成的股权后获得的价款补偿受害人,同样可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这种做法既符合民法的一般原理,又能同时兼顾公司、公司债权人与犯罪行为受害人的利益。所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处罚时,应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上述股权。
300浏览
风险投资主要有什么样的形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风险投资的方式有哪些 风险投资一般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的报酬。在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风险投资运作过程 风险投资的运作包括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阶段。 融资阶段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通常,提供风险资本来源的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大公司、大学捐赠基金、富有的个人及家族等,在融资阶段,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投资者和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分配关系安排。 投资阶段解决“钱往哪儿去”的问题。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项目初步筛选、尽职调查、估值、谈判、条款设计、投资结构安排等一系列程序,把风险资本投向那些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 管理阶段解决“价值增值”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监管和服务实现价值增值,“监管”主要包括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在被投资企业业绩达不到预期目标时更换管理团队成员等手段,“服务”主要包括帮助被投资企业完善商业计划、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帮助被投资企业获得后续融资等手段。价值增值型的管理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投资的重要方面。 退出阶段解决“收益如何实现”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IPO、股权转让和破产清算三种方式退出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实现投资收益。退出完成后,风险投资机构还需要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提供风险资本的投资者。
45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不动产投资的形式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78****536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80****971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836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