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供暖纠纷物业怎么处理比较好
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发生供暖纠纷,物业应首先和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业主不配合的原因;然后,分解问题,看应该归属于哪个部门处理,必要时还应协助业主一起维权;其次,如果业主不配合,那么可以寻找社区片警、居委会进行调解处理;最后,如果业主依然不愿意调解处理,可以起诉至法院,但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热,强制业主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采暖业主遇到室内温度不达标如何取证?
实践中,因室内温度不达标业主拒交供暖费民事纠纷最为常见。但往往是采暖业主胜诉率较低,其原因就在于举证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也就是说,业主才是应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并承担其举证不足的后果。
因此,如果业主在供暖期间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应立即给供热单位打电话,或者拨打相关供热监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由供热单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测量室温,或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测量记录,这种检测结果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
同时,还可通过申办证据保全公证等办法,将原始证据进行固定。一般情况下,因供暖方责任使业主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供暖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具体减免金额,则需要根据各地区供暖规定或供暖合同确定。
发生涉暖纠纷后,如果所在省市有地方规定,则依据地方规定;如果供用双方另有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来进行判决;如果供暖单位与用户没有合同约定,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判决。
综合以上,物业在处理业主因供暖纠纷欠费的问题时,应首先和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业主不配合的原因。然后分解问题,看问题应该归属于哪个部门处理,必要时协助业主。其次,如果业主还是不配合,可以寻找社区片警、居委会进行调解处理。最后,如果业主依然不愿意调解,可以起诉至法院,但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热,强制业主交费。而且,业主供暖诉讼纠纷中,是承担举证责任的主要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足的不利后果,所以在问题刚发生时就应该找相关部门解决,掌握取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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