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一般几年有效期?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司法鉴定不同的事件有不同的有效期,只能够按照实际的鉴定结果和案件的具体进程来确定,通常它只规定了司法鉴定的受理期,何时限期,受理期通常是在15天之内就出具鉴定的文书,如果是有特别延长的情况,可以延长到30天。
司法鉴定一般几年有效期?

一、司法鉴定一般几年有效期?

这个只能够按照具体事件的司法鉴定来确定它的有效期,因为司法鉴定的范围实在是非常的广只能够确定司法鉴定的时限。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一般来说司法意见书的效力都是永久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会缺乏一定的保证力,必要的话可以在办理一次司法鉴定。

二、司法鉴定的主体

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可根据情况自行鉴定,也可以组织专家、联合科研机构或者委托从相关鉴定人名册中随机选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三、司法鉴定的法医鉴定

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三个月,通过办案公安局、律师事务所、法院都可以委托。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 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鉴定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一般来说,需要法医鉴定来确定案情的案件,法院都会要求去作出相关的医学鉴定意见书的。这时候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期就是当期了。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去做法医鉴定书作为证据,一般要在法庭一审开庭前提交,也可以申请延长。

因此由于司法鉴定涉及到的案件和事件以及范围都非常的广,所以司法鉴定他也不能够确定最终案件结果的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通常司法鉴定会在15天到30天左右受理然后会到有关机构去,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一旦出具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这个案件随时有变化那么这个司法鉴定的结果也会跟着变化,所以不能够一概而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司法鉴定一般几年有效期?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5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1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司法鉴定一般几年有效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司司法鉴定结果有效期一般是多久,公司司法鉴定结果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结果多久能出来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司法鉴定申办程序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提交相关材料:个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由此可见,司法鉴定的有效期一般为委托之日起30日内鉴定完毕,以上文章中就有关于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的详细阐述,但是由于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所需的时间可能还会更久。 在司法领域中,规范性与灵活性是一对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的范畴。强调司法的规范性,就会减少其灵活性;而强调司法的灵活性,又可能影响其规范性。由于规范性的基础是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而灵活性的基础是人在具体情况下的行为能力,所以规范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诚然,我们这里讲的法治与人治并不涉及治国的大政方针,而是仅就司法活动而言的,但是其中的道理却是相通的。其实,“法治”与人治“也是各有利弊的。法治”死板,在保证统一规范的同时却容易出现不适应具体情况的弊端;人治“灵活,在保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旗帜下却容易出现滥用权力的劣行。从这个意义上讲,规范性体现了法治的精神;灵活性则体现了人治的精神。诚然,如果司法活动的主体都是品行高尚而且能力极强的人,那么多一些灵活性可能更好。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司法者的品行和能力都很难达到那么高的标准,因此,加强规范性就成为了一种不得已的选择。换言之,综合比较,权衡利弊,中国的司法活动必须坚持祛治之路,,其要旨就在于不能给行使权力者留下太大的人治“空间。 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是相同的案件应该在司法面前得到相同的处理。而要做到司法面前人人平等,司法人员在使用证据和审查证据的时候就要遵守统一的规则,不应该有太多的自由裁量权。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6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司法鉴定一般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时间需要多久 这个一般为15天到一个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你先提出申请,然后通知各方来做笔录,选择鉴定所(或摇号选择),然后进入鉴定环节,这个环节需要你的伤情达到司法鉴定状态(病情稳定),故需要大约2个月左右的时间,或更长。 鉴定工作一般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审查鉴定委托书; (二)查验送检材料、客体,审查相关技术资料; (三)根据技术规范制定鉴定方案; (四)对鉴定活动进行详细记录; (五)出具鉴定文书。 对存在损耗检材的鉴定,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必要时,应由委托人出具检材处理授权书。 检验取样和鉴定取样时,应当通知委托人、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场。 进行身体检查时,受检人、鉴定人互为异性的,应当增派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对疑难或者涉及多学科的鉴定,出具鉴定结论前,可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虽然司法检测暂时未能单法,但司法鉴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各项管理机制正在不断调整优化当中,司法鉴定行业的管理体制有望理顺,行业市场空间拓展潜力大。由于司法鉴定的公正性质,目前市场上的司法鉴定权威机构大多为公检法部门设立,部分为面向社会的服务机构。随着社会进步,居民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将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的社会需求的增长。 司法鉴定广泛应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领域,我们预计,随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及成功,司法鉴定行业社会需求这一领域存在巨大的拓展空间。
鉴定劳动能力时效是多久,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可以自行申请。时效是在受伤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司法鉴定一般几天出结果
做司法鉴定一般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出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民事诉讼几年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案件的时效是三年左右,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计算相应的期限。若是诉讼案件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延长期限。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法医鉴定费用一般多少
[律师回复] 法医鉴定程序医鉴定时间是多久,法医鉴定多少钱 法医鉴定程序: 向你的审判庭提交申请鉴定的申请书和鉴定所需要的所有检材(病例,拍的片子之类); 由审判庭递交到司法鉴定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做审批表和委托函,前提是你在申请时同意由原审指定鉴定机关,如果不希望由指定鉴定机关的话可以申请报高院,由高院摇号确定鉴定机关,这个就是随机的了; 将你的所有鉴定材料连同手续一起交给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在结果出来后,鉴定机关送回由审判庭再跟你进行联系。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医鉴定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法医鉴定费用是多少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6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伤残鉴定一般要等受伤后多久才能鉴定
[律师回复] 对于伤残鉴定一般要等受伤后多久才能鉴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2、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提讼因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一般网贷几年不还失效?
不管是多久都不会失效,只要欠了贷款机构的钱就需要及时的偿还,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不能还款,那么就会产生逾期利息,在贷款机构多次催收的情况之下也不还款的,那么是会被起诉的。
10w+浏览
伤残鉴定一般做完手术后什么时候鉴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B 18667-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第
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的做法不
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伤残鉴定怎么做
首先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因现在法医学鉴定已经市场化,所以应选择在人民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避免到后因鉴定资质问题导致鉴定结果不被认可。
其次,鉴定机构选择后就是委托鉴定的问题,因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诉讼阶段可由人民委托鉴定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赔偿的也可以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双方调解的还可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委托。

三,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B 18667-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证据要求:
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片及诊断报告、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法律文书: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书》(见附件:10)
纠纷预测:
伤残鉴定以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为准。对鉴定结果有疑义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三日内重新委托鉴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6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欠条一般多长时间有效,欠条一般写违约责任有效吗
[律师回复] 一、欠条必须要写违约责任吗欠条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因此,写欠条时,违约责任不是必须写进的内容,即写欠条可以不写违约责任。 二、欠条能够保持多久有效一般欠条都是有还款期限的,那在期限都了开始算起两年内没有向债务人要求付款就会丧失胜诉权。所以一般来说欠条的有效期是两年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欠条应写好借款人和接受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日期、归还日期、借款金额,利息和支付时间,另外还需要写清楚借款的用途,抵押的物品,借款人以及违约责任等,欠条写得越清楚,以后产生纠纷就越好解决。
车损鉴定有效期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怎么选择车损鉴定时间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车辆修理后,车辆所有人往往会提出赔偿车辆减值损失的请求,但对于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赔偿,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可能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但近年来,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到后,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二、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的司法鉴定结果有几份?
一般的司法鉴定结果有三份。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做合适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出院多久去做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工伤鉴定的条件是: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和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2、工伤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只要你之前申请了工伤认定的,工伤鉴定一般都会受理,当然也不能拖太长时间,以至于都无法鉴定出伤情是否因为此次工伤导致的。
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
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
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申请伤残鉴定一般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2、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提讼因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伤口鉴定一般在什么时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伤口鉴定一般在什么时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都是60日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一般几年有效期?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