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协议公章必须加盖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征地补偿协议公章是必须加盖的。征地补偿协议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的文件,对于征收方和被征收方都具有绝对的法律约束作用,因此征收方也就是国家相关部门在签署征地协议之后必须要加盖公章。
征地补偿协议公章必须加盖吗?

一、征地补偿协议公章必须加盖吗?

征地补偿协议公章是必须加盖的。公民应当与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政府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就只需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签协议就好。

二、土地征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在征收土地时,公民应当与政府机关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另外,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应当就征地补偿的相关情况进行明确,对征地补偿的方式和标准进行说明,避免出现矛盾和纠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地补偿协议公章必须加盖吗?
一键咨询
  • 132****2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3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8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5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签合同必须盖骑缝章吗
法律上没有规定合同必须盖骑缝章。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是为了让比较重要的文件不被随意更改,得以好好保存。这样我们可以避免因为对方修改合同内容或不承认合同内容所带来的麻烦或损失。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签订必须加盖公章吗,合同签订时必须加盖公章吗
[律师回复]
一、合同成立必须加盖公章吗在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签字并盖章对经济合同成立的效力影响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要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授权的有关人员签字的,经济合同就成立;另一种意见认为,除了有权人员签字外,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济合同才能成立。以上哪一种意见正确,请予以解答。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这一规定表明,缔约双方经要约和承诺后,经济合同即告成立。从审判实践来看,缔约双方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往往要有一定的标志以证明该经济合同已经成立,这一标志便是有关人员的签字或盖章或签字并盖章,如无上述标志,除缔约双方无争议外,一旦涉讼,便无法认定该经济合同已经成立。以保证合同为例,199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上述司法解释把签字或盖章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不仅仅是保证合同,所有的经济合同乃至其他的民事合同中均存在一个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或签字并盖章直接影响合同的成立效力问题。合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民事法律行为的运作规则,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以法人签订经济合同为例,法人的行为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表现出来的,因此,有权在合同书上签字的只能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特别授权的人(包括法人的工作人员和被授权代理的其他人员),有权在合同书上盖章的也只能是法人授权的人员。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认定和证明合同已经成立:
(一)合同已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特别授权的代理签字;
(二)合同已经单位盖章;
(三)合同已经有权人员签字并盖;
(四)法律或行政法规对签字和盖章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订立合同时盖章的注意事项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二)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实务中常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
(三)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四)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五)盖章时要加盖骑缝。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7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签订必须加盖公章么?
[律师回复]
一、合同成立必须加盖公章吗在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签字并盖章对经济合同成立的效力影响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要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授权的有关人员签字的,经济合同就成立;另一种意见认为,除了有权人员签字外,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济合同才能成立。以上哪一种意见正确,请予以解答。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这一规定表明,缔约双方经要约和承诺后,经济合同即告成立。从审判实践来看,缔约双方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往往要有一定的标志以证明该经济合同已经成立,这一标志便是有关人员的签字或盖章或签字并盖章,如无上述标志,除缔约双方无争议外,一旦涉讼,便无法认定该经济合同已经成立。以保证合同为例,199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上述司法解释把签字或盖章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不仅仅是保证合同,所有的经济合同乃至其他的民事合同中均存在一个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或签字并盖章直接影响合同的成立效力问题。合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民事法律行为的运作规则,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以法人签订经济合同为例,法人的行为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表现出来的,因此,有权在合同书上签字的只能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特别授权的人(包括法人的工作人员和被授权代理的其他人员),有权在合同书上盖章的也只能是法人授权的人员。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认定和证明合同已经成立:
(一)合同已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特别授权的代理签字;
(二)合同已经单位盖章;
(三)合同已经有权人员签字并盖;
(四)法律或行政法规对签字和盖章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订立合同时盖章的注意事项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二)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实务中常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
(三)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四)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五)盖章时要加盖骑缝。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必须盖章还要注意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要与用人单位建立法律上面的劳动关系的话是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当然每一份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在最后一页盖上公章,并且要准备两份,劳动合同上面的公章是需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的,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协议抚养权变更必须民政局盖章吗
不用,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小孩抚养权,双方只要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或者可以到公证处申请公证,证明抚养权变更协议的有效性也可以。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合同社保局公章是必须盖的吗
在劳动合同当中根本就不需要加盖社保局的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盖章或者签字的,劳动合同就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也不是必须要到社保局备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分公司签合同印章必须盖总公司的吗
分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并不是必须要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是也可以刻章、签合同,意思就是,只要签的合同的内容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那么分公司签的这些合同都可以直接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只不过法律责任还是总公司承担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转让地契必须要盖章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乙方:___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为_____________,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平方米;    二、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___.    三、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___.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___.    四、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   该价格不包括转让产生的契税、和该宅基地过户等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    六、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产权、使用等作了详细了解并已知悉。    八、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___万元;乙方未按本协议付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___万元。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双方往来通讯方式如下:   甲方:___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乙方:___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征地补偿协议公章必须加盖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