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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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造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建造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吗?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公开信息前,依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进行甄别鉴定,以确认信息是否应该公开的整个行政活动过程。

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谁公开谁审查”符合保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本精神。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公开信息的行政机关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最终审查结果负责。贯彻这一原则,需要明确两个基本问题: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提供信息的机关、单位应当对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对公开的信息不涉密这一事实负责。二是保密审查的实际工作可交由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但机关和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承担保密审查的责任。

公开前审查原则。保密审查是整个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着信息“过滤器”的功能,目的是在公开前过滤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因此,保密审查必须在信息公开前进行,否则就失去了保密审查应有的意义和作用。至于在公开前的哪一个环节审查,具体由谁负责进行审查,可以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所建立的机关单位内部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中做出具体规定。

全面审查原则。可公开的信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一类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但无论是哪一类信息,在正式公开前,都要全面地对每一具体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这种审查不仅是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还要对标题、附件等一并进行保密审查。

依法审查原则。保密审查的结果关系重大,必须依法审慎进行,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保密审查工作,不能仅凭个人主观想象或者从本机关的利益出发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一直是国家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途径,信息公开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决策,作为民众政府应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通过信息公开不仅可以及时将事关权重利益的决策让大众知晓,还可以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此时我们是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信息公开的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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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府住房建设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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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
3、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7、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8、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9、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10、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经过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上述专利法规定的,即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补正或陈述意见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会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驳回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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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是一家收藏品公司,对于产品的型号和价格都会签一个保密协议,所以请问一下数据保密协议审查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2、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以及其他口头约定的保密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 1 / 2 ~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
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对于数据保密协议审查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一审法院在审理中查封被告建筑的楼房,一审结后被告对判决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把此案撤销发回重审,请问原查封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而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辩论、调解。它是继1审。这样才符合重审的本意。另外,我们可以从《人民法院民事再审案件立案审查,案件恢复到原告起诉时的初始状态、裁定而设置的法定补救程序,是对第1;再审可由1审法院或2审法院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1般不追加当事人、2审程序后民事案件的再审和重审的含义是有区分的,撤消、改正生效判决、审判流程信息表》中发现,发现产生法律效率的判决,不应混淆。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审结的案件、裁定有毛病,2是上级法院指定再审,3是检察院抗诉,并未将发回重审案件列入再审案件的来源之1。如果将发回重审案件算做再审案件,为纠正错案,1审法院应依照1审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按举证、质证,发回1审法院重审,再审程序即告结束、2审案件的再次审理,但不是重审、判决等程序顺次进行。重审是1审法院对经上级法院2审或再审后认为1审法院或1、2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毛病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背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裁定发回重审而对案件进行的重新审理。重审1般由1审法院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可追加当事人,1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有3种来源,1是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对某1案件再审后,撤消了原1、2审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包括新增加确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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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容是怎么样的?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保密审查1、填报初审。本单位信息提供部门的信息填报责任人负责信息填报,并负责信息填报初审。2、审核。本单位信息提供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信息填报责任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3、审发。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审核后的信息进行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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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澳门专利申请保密审查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澳门专利申请保密审查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另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对上述法条中的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了规定,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二、递交保密审查请求的时机及审批结果的下发:
1、单独请求:向外国提交申请的六个月前,纸件形式提交。
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即提供技术方案说明书,其内容可以参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撰写,并符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的其他规定)。后收到官方审批通过的通知书后,可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
审查结果即《保密审查通知书》的下发一般在提交后一个月。
2、关联请求:向外国提交申请的六个月前,在中国递交申请时/后提出。纸件形式或者电子提交。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当然也包括申请的同时递交保密审查请求)。
与新申请同时电子提交的,《保密审查通知书》一般会在3-5个工作日连同《受理通知书》同时发出。申请之后提交保密审查请求的,一般会在递交后一个月内发出。
3、默认请求 :无需提交保密审查请求。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4、其他审批结果的:
(1)经过审查认为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是否可以向外申请,等待二次审批);
(2)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暂缓通知,到期默认)
(3)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6个月内收到需要保密的决定,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针对第(1)条进行的二次审批,到期默认)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和企业会研发自己的专利产品,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专利产品不受到侵害,研发者也会进行专利注册,如果在注册完毕后有任何的企业和公民随意使用他人的专利产品,也是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使用,并支付一定的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国家秘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是什么?
在处理国家秘密与信息公开关系时需要辩证统一的处理,在进行信息公开时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在进行信息公开时不仅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也是要做到不得随意的泄露国家以及企业的秘密信息,所以在处理信息公开和秘密信息时一定要按照合理的规定去执行,不得作出侵犯任何一方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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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转发保密事件的假视频信息娱乐算造谣吗?
[律师回复]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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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月9日公布。这个总共10条的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司法解释已于9月10日起施行。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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