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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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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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深圳市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会按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会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支付,不满六个月会按半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赔偿;如果劳动者是属于过错方的,那么就不会承担任何的赔偿。
深圳市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是怎么样的?

一、深圳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提前多久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如果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形而辞退劳动者,那么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来进行合理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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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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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辞退员工补偿是必须的吗?
深圳市辞退员工补偿是必须的。因为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辞退的,是需要按照员工工作的年限以及月平均薪资来向员工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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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深圳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是哪些
[律师回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二章 辞 职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过三个月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章 辞 退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
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
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
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
第十一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二)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做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四章 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后,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
第十四条 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或者按有关规定领取一定的辞退费。
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应在批准之日起的半个月内,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和辞职、辞退手续,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不接受财务审计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转至有关机构。
第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对辞职未被批准或者被辞退不服的,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国家公务员是一个非常让人们羡慕的职务,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属于国家公务员,公务员的任命一般都是录用委任制,需要进行职务考试之后才可以任命为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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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员工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深圳市员工辞退补偿金怎么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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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堂姐现在在深圳上班,已经是个孕妇了,单位想要换人就给辞退了她,想问下深圳市孕妇被辞退赔偿多少钱呢?是如何?
[律师回复] 首先,被辞退的当事人应该拒绝,先和单位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以找律师帮助你们提起劳动仲裁。
当事人应该懂得以下几个相关的法律知识:
辞退的意思
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
辞退的分类
1.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违反以上规定,违法辞退的,要承担违法辞退经济补偿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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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在深圳工作,上班一直都好好的,不小心给得罪了一个领导了,要面临被辞退的危险了,深圳利丰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呢?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三、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的情形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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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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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深圳工作要承担很大的压力,要适应快节奏的生活,领导看到我在深圳工作两年后身体变得极差,就把我辞退了,深圳市企业辞退工人应该补偿多少给员工呢?
[律师回复]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网页链接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深圳新制定的最新劳动法更改了哪些内容,具体内容有哪些,然后深圳市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5年的时候时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网页链接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我表姐在深圳工作,现在是个培训老师,最近被辞退了,想要一定的赔偿的,深圳员工辞退赔偿标准2015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
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四、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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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深圳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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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有一个闺蜜现在已经在深圳市定居并且在深圳市上班,上个月发现自己怀孕了被公司给辞退了,深圳市怀孕员工可以辞退吗?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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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支付员工赔偿金。而经济补偿金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一般工作每满1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6个月-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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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问深圳市公司无合理理由辞退员工要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关于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但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3、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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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去了深圳,在深圳市孕妇被辞退赔偿是法律规定的吗?妈妈现在突然有了身孕,公司要辞退她,我就想在深圳这种一线城市应该按法律来的,这样是否合法呢辞退我母亲
[律师回复] 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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