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套取国家资金量刑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8-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套取国家资金单位犯罪立案标准是严格的按照贪污罪或者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来确定。比如说,如果构成了贪污罪的话,立案标准就是需要达到数额较大,也就是3万元以上。而且是其行为已经具有一定的违法性。
单位套取国家资金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单位套取国家资金量刑标准是多少

如果是单位套取国家资金定罪量刑是要根据套取国家资金的数额来确定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套取国家资金构成贪污罪的认定标准为:

1、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具有刑事违法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套取国家资金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标准为:

1、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

3、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套取国家资金怎么处罚

对套取专项资金使用人罪名适用的三种情形:

一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套取国家的资产,那么是需要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当然了也必须是达到我们国家刑事犯罪立案标准,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公安机关才会对此立案侦查,然后以重点检查机关最后才会进入到人民法院,按照具体的犯罪记录进行审查并且定罪量刑。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套取国家资金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1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1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7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81****811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705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922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果是单位套取国家资金如何定罪量刑?
如果是单位套取国家资金定罪量刑是要根据套取国家资金的数额来确定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机关单位套取国家资金犯何罪?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机关单位套取国家资金犯何罪?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机关单位套取国家资金犯何罪?
机关单位套取国家资金犯何罪,需要根据后续的行为来判断,比如说如果后续将其占为己有的情况之下,那么就会构成贪污罪。同时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第383条当中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程度。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信用卡套现300万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信用卡套现300万,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2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套取国家资金单位所有犯什么罪
套取国家资金归单位所有的可能按照贪污罪定罪,诈骗罪本身没有单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均按照贪污罪定罪量刑。套取国家资金的犯罪手段很多,具体构成哪种罪名要根据详细案情分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套取国家资金多少构成犯罪?
单位套取国家资金不管多少金额都是构成犯罪的。国家的资金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而单位套取国家资金不论是金额为多少,只要有这种行为出现就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行为,都是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国劳动防护帽国家质量监督标准
[律师回复] 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1、存在问题

1)无证生产情况十分严重。国家对特种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已近十年,但一些企业明知故犯,仍在无证生产。

2)持证企业忽视产品质量问题,一些企业在领到生产许可证后,放松了质量管理,质保体系运行不正常,对产品质量不进行严格检测,无法保证每个批次的产品都符合要求。

3)防护用品的销售领域比较混乱。一些不具备护品销售条件的商业企业也经销劳动防护用品,这些企业普遍缺乏防护用品产品知识及销售规定的了解。有时明知有规定,但只顾赚钱,不考虑后果,造成不合格防护用品流入市场。

4)部分使用单位不能正确认识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为应付检查和省钱,购买无证的、劣质的劳动防护用品,这些护品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带来伤亡事故的隐患。
2、提出以下要求:(
1)对无证生产企业,各级劳动部门要与技术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联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凡已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要认真开展一次护品质量自查整顿活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就地销毁,严禁出厂。二要提高对防护用品这一特殊产品的质量意识,清醒认识到劣质产品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按批次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从六月起,全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月报制度,各护品生产企业必须按月向所在地省辖市劳动保护监察机构上报每月产品的质量自检情况,各市每季度向省厅上报本地护品生产质量情况。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抽检。(
3)省劳动行政部门继续实施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制度,经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企业应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定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货、销售、并做好售后服务,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解决。(
4)劳动防护品使用单位必须到持有省劳动厅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的经销部门购买,也可到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购买。

5)各地劳动部门要把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纳入安全监察、监督的内容,发现使用无证产品要立即封存。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检验站除生产企业进行正常的产品质量抽检外,还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和用户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对生产、经销、使用不合格护品的单位进行曝光。摘自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劳护[1998]29号(1998.8.12)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单位套取国家资金量刑标准是多少
顶部